近日天津市农委公布《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各涉农区政府以规模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主要力量,鼓励其利用自身优势、发挥市场潜力,通过自建或区域公用品牌孵化方式,提高企业品牌的创建率与转化率。
近日公布《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实施方案》,本市农口力争到2018年,在肉、蛋、菜、奶、鱼、果、粮、种等农业优势产业,培育特色明显、竞争力强、知名度高的区域公用品牌10个、企业品牌50个、产品品牌100个,形成较完善的天津农产品品牌体系。力争到2020年,打造一批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农产品品牌,促进本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增效、企业增利和农民增收。
按照《方案》要求,各涉农区政府根据本区历史文化和资源优势,做好区域品牌发展规划,每个涉农区培育强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2—3个。建立农产品品牌协会,指导、组织、形成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核心经营主体,选择具有较好品牌基础、较强产业实力的产品进行整合,创建区域公用品牌。
全面提升茶淀葡萄、七里海河蟹等现有区域公用品牌产业化集聚效应,品牌经营主体组织、引导、帮助和吸纳区域内更多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农户、涉农机构开展品牌建设,促进农业产业结构升级。
各涉农区政府以规模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主要力量,各涉农区政府或协会鼓励其利用自身优势、发挥市场潜力,通过自建或区域公用品牌孵化方式,提高企业品牌的创建率与转化率。另外,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优势、特色农产品进行市场定位,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注册商标,塑造品牌标志、品牌名称等整体品牌形象,建立品质控制体系,打造有影响力的产品品牌。
根据《方案》要求,我委将完善整合现有农业奖励政策,加大对农产品品牌的奖励力度,设立品牌农产品奖励专项资金。每年认定一批给予奖励。市农委还将农业扶持资金向品牌建设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