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中42%是因病致贫返贫,有的地方甚至高达50%。在全面脱贫的道路上,“因病致贫”带来的考验十分巨大。为此,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是脱贫攻坚和健康扶贫工程的重要内容。近日,国家卫计委宣布,将9种大病的农村贫困患者纳入专项救治。
纳入专项救治的9种大病
罹患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
救治对象:2016年-2018年,经国家卫生计生委核实核准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以及经民政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等贫困人口。
救治地区:救治工作在贵州、四川、山西、陕西、安徽、河南、江西和宁夏8省(区)先行启动,逐步扩大实施地区。
专项救治如何开展?
在今年6月23日召开的《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指导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这九种即将开展专项救治的疾病,将采取组织专家集中治疗的方式。届时,将制订诊疗方案,明确临床路径,控制治疗费用,减轻贫困大病患者费用负担。
如何减轻贫困人口看病负担?
既然是要对这些大病进行专项救治,就必然会涉及到资金的问题。
小编了解到,目前贵州、河南等地,已经针对贫困人口的大病救治投入了专项资金。例如,贵州大力实施的“三重医疗保障”政策让113.67万贫困人口受益,补偿金额高达15.02亿元。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重大疾病患者,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长期保障户、80岁以上老年人,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障水平达到100%。这些贫困患者在看完病后,一律现场减免补偿。在省外就医,也可以在申请报销后15个工作日内,得到报销补偿。
从国家的层面来讲,也会通过新农合、大病保险等制度,保障贫困人口看得起病。
新农合制度,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补助的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今年又提高40元,达到了420元,这是财政补贴的部分,再加上自己缴费的部分,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可以达到50%和75%。
根据医保制度,今年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中央财政今年新增加的40元中,有10元钱专门用于贫困人口,通过实施倾斜性的支付政策,提高贫困人口收益水平。按规定,新农合报销以后,通过大病保险还可以再报销10-15个百分点。
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医疗救助范围,建立完善兜底保障机制,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切实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2016年健康扶贫任务还有哪些任务?
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强调,罹患重大疾病是导致贫困的重要原因之一,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是脱贫攻坚和健康扶贫工程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