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
推动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农民充分就业,激活农民财产增收潜能,拓宽农村外部增收渠道,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到2020年,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赶上全国平均水平。
第一节 支持农民创业创新
开展农民创业创新促进行动。支持返乡农民工、普通中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大学生村官、农村能人等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小微企业,发展设施农业、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民俗民族工艺产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产品流通与电子商务、养老家政服务、生产资料供应服务等。探索资金链引导创业创新链、创业创新链支持产业链、产业链带动就业链的发展模式,培育一批创业创新带头人和辅导师,树立一批创业创新典型。
营造农民创业良好环境。探索建立农民创业创新基金,提供资金支持、投资引导、金融服务。简化创业相关手续,降低创业门槛,激发农民创业激情。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农村地区大学生、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创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健全完善农民创业创新支持政策,构建市和区县相配套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一批农民创业园区、见习基地,搭建一批农民创业创新平台。发展农村众创空间,加强创业培训指导,建设一批“星创天地”。
扶持发展农村微型企业。把小微企业作为农民创业创新的重点,引导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经纪人、返乡农民工等创业主体向企业化方向发展。加大微型企业扶持力度,着重解决用地、融资等难题。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同等享受国家强农惠农富农相关政策。引导农村微型企业集聚发展,建设一批小企业创业基地、微型企业孵化园、微型企业特色村、创业孵化基地、科技孵化器等载体,鼓励大中型企业带动产业链上的小微企业抱团发展。
第二节 引导农民充分就业
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建立土地流转、片区开发与农民就业挂钩机制,推行外出务工与本地务工、返乡创业与就地兴业、培训转岗与毕业就业相结合的多元就业模式,解决贫困家庭零就业问题。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到2020年,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达到900万人,农村适龄就业人员就业率、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达到95%以上。
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健全农民工职业培训制度,充分利用城乡各种职业培训资源,整合阳光工程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雨露计划、创业培训等,针对外出务工农民从事的主要行业、职业和工种,开展岗前培训、安全培训、转岗培训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提高农民就业能力。
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加强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服务,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健全就业统计监测体系,推动就业信息全国联网。坚持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原则,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支付的长效机制。扩大农民工参加城镇社会保障覆盖面,开展农民工职业病防治和帮扶行动,完善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中高考相关政策。完善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第三节 激活农民财产增收潜能
强化农民财产权保护。明确农村居民财产权属,切实保护农民财产权。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对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财产权利进行严格保护。着力构建农村产权的权属登记、资产评估、抵押融资、流转处置、风险分担体系。建立规范流转市场,盘活农村闲置资产。
增加农民土地财产收益。创新农村土地经营组织模式,增加土地收益。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鼓励农村土地向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流转,提升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探索土地流转合理定价机制,鼓励农户以土地为纽带,发展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提高土地产出率,增加土地分红收益。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探索土地托管服务,建立土地流转监测制度,健全纠纷调处机制,妥善化解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增加农民房产收益。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实现途径。完善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和地票制度。鼓励农民利用自有住房依法从事农家乐、乡村旅游等。盘活农村闲置房产,鼓励农民租用农村闲置校舍等发展种养业及农产品产地加工流通。探索引进企业或组建农民合作社对集体闲置房产和农户住房进行整体改造,开展乡村旅游等经营活动。积极争取开展农民以现有宅基地入股、企业或其他组织及个人以资金入股合作建房共同开发经营试点。创新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方式,鼓励将农村集体和农户闲置房产经维修改造后安置搬迁农户。
第四节 拓宽农村外部增收渠道
增加农民集体经济收益。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受托集中流转农户承包地和林地,开展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纵横一体化产业组织,延长产业链条,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理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关系,确保农民合理的分红收益,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加快发展农村服务业。加快乡镇商贸“五个一”(建成一个商业集聚区、引进一家品牌连锁超市、新建或改造一个规范化农贸市场、培育一家知名餐馆、打造一家星级农家乐)工程建设,完善乡镇商业设施布局,规划建设乡镇微型商圈,配置品牌连锁超市、农贸市场或特色市场、品牌餐饮、星级农家乐等商业设施。建设完善农村消费品、农资、农产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流通网络,大力发展农民经纪人和个体工商户,支持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业,积极发展农村生产生活服务业。开发利用当地特色资源,抓好传统手工艺品和旅游产品开发生产。积极发展劳务外包。
做大做强农村文化产业。充分挖掘民间文化资源,积极开发传统节日文化用品和戏曲、舞龙、舞狮、锣鼓等民间艺术、民俗表演项目。加强国家级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表演、传统技艺和民俗保护。整体性保护全国重点文物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和市级历史文化名镇、中国传统村落。重点打造一批渝东南民俗文化生态景区和大型民族歌舞精品剧目,规划建设一批民族文化特色美食街,集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美食打造美食品牌。
第五章 限时打赢脱贫攻坚战
把扶贫开发工作放在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动,采取超常举措,实施精准扶贫,实现精准脱贫,确保贫困地区与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第一节 全力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精准施策完成脱贫任务。实施精准扶贫十大工程,抓好引导贫困地区人口合理有序向城市转移、发展特色产业和加强就业培训促进贫困人口就业、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特色效益农业发展、医疗救助扶持、低保兜底、退耕还林、发展高山休闲旅游地产、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等。到2017年底,实现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自治县)全部“摘帽”、贫困村整村脱贫、农村贫困人口绝大部分越过扶贫标准线,基本完成扶贫攻坚任务;2018年,解决好局部、个别特殊困难贫困户脱贫问题,巩固扶贫脱贫成果。
精准实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以贫困区县(自治县)为重点,深入实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完成25万农村建卡贫困人口搬迁安置。拓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资金来源渠道,积极利用专项建设基金、地方政府债券、长期信贷资金等,支持建卡贫困人口搬迁。坚持搬迁安置与后扶产业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妥善解决搬迁农户菜园地问题。强化资金项目整合,完善集中安置点配套设施功能。加强集中安置点社区建设,实现农户搬迁后宜居、安居、康居。
大力推进特色产业精准扶贫。本着“宜林则林、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旅则旅”原则,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高效产业。建立“双对接、双选择”到户机制,指导贫困村优选主导产业,发展“一村一品”,做到村村有产业、户户有项目。推动特色产业链向贫困区县(自治县)、贫困村、贫困户延伸,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扶持有龙头带动、贫困户得实惠的产地初加工项目。发挥贫困山区独特的自然条件和人文优势,搞好乡村旅游扶贫开发。到2020年,全市贫困地区发展农家乐3.3万家、避暑型家庭旅店1.7万家、休闲农庄及度假村7500个、民俗文化村370个。
第二节 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优先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加快实施一批贫困区县交通建设项目,形成外通内畅、互联互通的交通网络。加快贫困区县及贫困村大中小型水源工程、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工程建设。优先实施贫困乡镇(村)集中供水巩固提升工程、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通信设施、互联网进村入户等建设项目,从整体上改变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基础设施条件。
坚持整村推进片区开发。以武陵山区和秦巴山区两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为主战场,在政策制定、项目安排、资金分配等方面重点倾斜,促进贫困地区加快发展。重点加大对城口、巫溪、酉阳、彭水等重度贫困县的支持力度。大力实施整村脱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到户、产业覆盖到户、政策落实到户、帮扶指导到户,着力解决贫困户“八难”[11]问题,实现贫困村“八有”[12]目标。
加大智力扶贫力度。深入实施库区与民族地区教育扶持工程,坚持全程夯实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与全面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双轨并行,着力破解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弱的难题。针对处于学龄阶段的建卡贫困人口,加大资助力度,完善资助体系,实现义务教育到大学阶段全覆盖,切实减轻贫困家庭负担。全面提升贫困家庭学生基本素质和职业技能,从根本上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针对建卡贫困人口中的青壮年劳动力,全面加强农业实用技术和转移务工技能培训,使其拥有一技之长,有效解决贫困户缺技术、缺技能问题。
第三节 创新扶贫开发机制
创新工作机制。深化集团扶贫、区县结对、定点扶贫、东西协作、向贫困村派驻第一书记等对口帮扶机制,探索“项目+资金+政策+人才+服务”模式,构建行业扶贫、专项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各方参与、合力攻坚的大扶贫工作机制。制定户籍、财政、国土、产业、培训、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支持政策,引导渝东北、渝东南两大生态功能区农村人口特别是贫困人口向城市发展新区和都市功能拓展区转移、向区域内大中城市及重点镇转移、向山下农村居民集中安置点转移。
强化资金支持。坚持财政扶贫资金撬动、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双向联动,财政涉农投入的70%以上投向渝东北、渝东南地区。积极探索土地经营权入股、扶贫资金入股、财产入股等方式,促进企业与农户共同发展、互利双赢。在贫困区县(自治县)开展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试点,激发贫困区县(自治县)内生动力,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发挥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金融互补优势,在贫困地区建立多层次融资机制,精准提供金融扶贫支持,着力破解贫困户融资难题。依托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推进电子商务进村、金融进村、超市进村。
加大考核力度。把限时打赢扶贫脱贫攻坚战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建立扶贫到人到户评价、动态监管和扶贫效果评估机制,完善重点区县(自治县)“摘帽”退出机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关政策的连续性。
第六章 统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努力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
第一节 提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科学规划乡村建设。统筹城乡规划建设,开展乡村基础测绘,加快编制村庄规划,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推广应用农村民居通用图集,加强农村房屋风貌管控,提高农村房屋节能性能。尊重农民意愿,合理布局农村居民点,保持乡村风貌和地方特色。加强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以及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与发展,不搞大拆大建。“十三五”期间,动态消除农村危房,创建一批绿色村庄,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出行等基本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
构建新型特色村镇体系。加快区县城和小城镇建设,提高承接承载能力,增强万州区、黔江区对区域发展的带动力,构建以主城区为中心,27个区县城和500个左右城镇为支撑的新型城镇化体系。发展一批“创新小镇”“服务小镇”“文化小镇”“工业小镇”,扶持一批“旅游小镇”“电子商务小镇”“民俗文化小镇”“休闲度假小镇”等。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发挥其在新型城镇化中的战略基点作用,推动区县城、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强化村级公共设施建设,建设方便村民出行、交往、休憩、生活的交通设施、休闲场地设施、集中取水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等。到2020年,全市建成市级中心镇110个,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15个、名村10个,市级特色景观旅游名镇30个、名村20个。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按照“生态宜居、生产高效、生活美好、人文和谐”的要求,坚持以农民为本、生态优先,推进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相融,发展乡村生态经济,强化政策、人才、科技支撑,改善人居环境,传承生态文化,培育文明新风,形成农业产业结构、农民生产生活方式与农业资源环境相互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到2020年,全市建设美丽乡村1000个,建成各具特色的美丽宜居村庄500个。
第二节 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加快发展农村交通。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实施行政村和撤并村通畅工程。加快农村客运公交发展和“路、站、运”一体化建设。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投入和机制创新,加强农村客运和农村校车安全管理。“十三五”期间,新建和改建农村公路3.5万公里。到2020年,基本解决农村公路“缺桥少涵”问题,全面消除干线公路危桥,农村公路地灾隐患路段处置率达到70%以上,实现行政村通畅率100%、通客车率100%。
加快农村水利建设。突出重点水源、农村供水、防洪减灾、农田灌溉、水生态、管理能力等工程建设。建设3座大型、45座中型、130座小型水库;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新建1724处、改建6066处集中和分散式供水工程,供水工程管网延伸、联网、扩建6993处;推进7个大型、25个中型灌区和5.3万口山坪塘整治,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50万亩;建设防洪减灾工程,治理长江干流及其14条主要支流118处、中小河流205处、山洪沟项目50条,完成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建设750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工程。到2020年,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
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继续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用电可靠性,强化农村电网维护管理。2016年完成全市高海拔地区中小学校“暖冬计划”农网改造升级,2017年完成1919个贫困村农网改造升级。到2020年,区县城供电可靠率达到99.979%,农村供电可靠率达到99.352%,区县城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9.63%,农村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9.11%。
加快发展农村新型能源。实施农村水电扶贫工程和增效扩容改造项目265个,新增装机容量30万千瓦。促进可再生能源供电,因地制宜发展光伏、风电、小水电等。支持农户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推进城镇天然气管网向乡镇延伸。积极开发农村新型能源和生物质能源,重点发展大中型养殖场沼气工程和规模化秸秆供气工程,完善建管机制和模式。开展水煤气利用和新型优质燃料试点示范,实现农村沼气社会化服务全覆盖。
加快发展农村邮政事业。加强农村邮政设施建设,加快服务网点建设和改造,开展“收订到农户、配送到家门、服务到田头”的一条龙服务,推广“试验示范+配送”“科技培训+配送”“配送+分销+农户”等快捷服务模式。“十三五”期间,新增邮政网点500个,改造网点500个,改造电子化支局200个,更新农村邮政服务网点的营业和投递终端设备1000余套,购置农资分销配送系统终端设备1000套。
第三节 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提高农村教育水平。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优化配置城乡师资,统一城乡师资配置标准,建立城乡教师交流轮岗机制。推进农村教育信息化改造。严格农村学校撤并工作程序。加快发展农村公办幼儿园,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办学和生活条件,全面完成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改善。继续实施优质中小学校对接帮扶少数民族地区农村中小学计划,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实施高海拔地区中小学校“暖冬计划”,农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早餐全覆盖。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巩固扩大免费中职教育。“十三五”期间,改造完成2500所农村中小学饮用水、卫生厕所等生活设施,新建寄宿制学校500所,基本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
提高医卫服务水平。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配备1名村医,落实乡村医生政策待遇。开展城市医疗机构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工作。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商业保险、医疗救助相衔接的医疗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合作医疗保险缴费资助标准。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开展“健康村”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农村生殖健康服务,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到2020年,实现每个乡镇有1所标准化卫生院,每个村有1个标准化卫生室,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全覆盖。
提高农民文体生活水平。深入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文化中心户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每年送3.3万场流动文化服务进村。采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方式,支持社会各类文化组织和机构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抓好农村业余文化骨干队伍建设,加强农村文化遗产保护,发掘民族民间优秀文化资源。积极发展农村体育事业,改善体育设施,开展送体育知识、送健身指导、送体育器材活动。到2020年,全面建成农村“半小时文化圈”,实现“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村村有文化室和体育活动场所、村民小组有文化中心户”的目标。
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完善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制度,逐步实现城乡并轨、统一标准。完善低保标准调整机制、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完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建立健全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机制和照料服务机制,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福利政策。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加强区县福利中心、儿童福利院、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服务供给能力。高度重视和关心农村留守群体,建立健全农村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和动态监测体系机制。积极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事业,加快乡镇敬老院、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
第四节 增强农村灾害防控能力
增强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健全自然灾害监测网络,增加监测站网密度,提高监测水平。完善市、区县、乡镇三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提高信息获取、远程会商、公众服务和应急保障能力,推进“数字减灾”工程建设。依托市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区域性分中心,构建联动体系。完善防汛抗旱、农村防火、疫情防控、气象、地震、地质灾害等重大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开展综合应急演练,抓好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搬迁。充实救灾物资储备库。
增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实施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城乡一体化工程、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工程、“智慧气象”基础建设工程、气象科技创新工程、气象基础设施与科学管理提升工程、气象灾害风险管理示范工程、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保障工程,提升气象业务及服务现代化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气象技术装备及信息网络保障能力。开展标准化农业气象服务区县、标准化气象灾害防御乡镇建设,全面提升气象预报预测精细化水平。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应需求、结构完善、功能先进、保障有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和气象公共服务覆盖率超过95%,强对流天气预警时间提前30分钟以上,暴雨预报准确率提高3%,短期气候预测准确率达到全国同期上游水平,人工增雨开发空中云水资源能力提高10%,农业防雹作业有效保护面积增加10%—15%。
增强防汛抗旱减灾能力。以提高监测预警预报能力为基础,以提高防汛抗旱减灾能力为重点,加快构建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防汛抗旱减灾体系,确保大江大河、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区县城、乡镇政府所在地及重点集镇的防洪安全,努力保证中小河流和一般中型及以下水库安全,全力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千方百计满足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最大程度地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增强农业有害生物预警控制能力。完善农业及林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植物检疫防疫体系,健全会商、预警机制,强化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提高重大病虫害和植物疫情监测预警和应急控制综合能力。全面防控检疫性有害生物,强化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国外引种监测,巩固柑桔非疫区建设成果。到2020年,全市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达到35个,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
增强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加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和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全面推进兽医工作“以监促防、以检计酬”的考核制度、基于监(检)测和风险评估的产地检疫制度、动物饲养场动物疫病自行检测制度,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水平,形成有效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动物疫病综合防治能力。建成市、区县两级水生和路生野生动物疫病监测、重大疫病控制和渔用药物监测检测三大系统,提高疫病防治水平。到2020年,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13种优先防治病种达到市级考核标准[13],生猪、家禽、牛、羊、兔发病率分别下降到5%、6%、4%、3%、2%以下,基本控制水生动物重大疫病。
第五节 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不断夯实党在农村基层执政的组织基础。持续开展后进基层党组织整顿,加强贫困村党组织建设,落实“五个全覆盖”[14]。坚持抓乡强村,完善财政保障机制,提高村级党组织运转经费和村干部报酬待遇。进一步巩固减负成果,发挥便服务中心作用,深化群工系统推广应用。加强服务型党组织、服务型政府建设,构建农村居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等主体广泛参与的多元化乡村治理体系。严格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
健全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坚持以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探索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载体,创新村民议事形式,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落实群众知情权和决策权。探索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协商形式,吸纳利益相关方、社会组织、驻村单位参加协商。建立务实管用的村务监督机制,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任务。合理确定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机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定位及相互关系。完善村民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不断拓展文明村镇、“十星级文明户”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建文化大院、创文明示范村”工程,修订完善乡规民约。鼓励乡镇和村(社区)成立志愿服务组织,倡导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平台和支撑作用,广泛开展具有乡土特色的文化活动。引导建立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提升乡风文明水平。
第六节 强化农村公共安全
完善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管理,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网格化社会面防控体系。合理划分警务区,设置警务室,完善民警驻村制、巡防制、包片制等勤务制度,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提高见警率,形成覆盖农村的警务网络。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严防食品药品、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传染病及人畜共患疾病等公共安全事件。强化公共安全预警防控,构建城乡一体的公共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村镇治安机构建设,加强防控队伍、调解队伍、治安保障队伍管理和培训。
建设平安乡村。深入开展农村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盗窃、暴力犯罪、制假售假、非法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综合机制,及时掌握和回应不同利益主体的关切和诉求,有效预防和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置农村群体性事件,完善预防和应急制度。加强农村村委会、治保会、调解会建设以及村综治维稳工作站等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健全农村治安防控网络,壮大群防群治队伍。加强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服务与管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指导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支持农村居民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
加强农业安全生产。提升农机安全监理能力,开展农业机械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确保农机生产作业安全。着力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管理,确保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设施农业从业人员技术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水平,强化农业设施、设备质量监管和防雷安全隐患治理。建立休闲农业旅游安全预警防范体系、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安全风险保障体系,确保休闲农业旅游安全。
第七章 提高农业农村信息化水平
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计划,促进信息技术与农民生产生活、农村公共服务、农村社会管理的深度融合,全面助推农业农村发展。
第一节 强化农业农村信息化基础支撑
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大力推进“宽带乡村”“行政村通光纤”工程,加快实现行政村通光纤全覆盖,推动4G网络有效覆盖由乡镇(场镇)区域向乡村拓展,提升农村地区网络通信发展水平。推动“三网融合”试点,鼓励合作组建农业服务电话通讯虚拟网,降低农村通讯资费标准,促进信息服务低成本进村入户。建设农业农村信息化数据资源库、云计算和综合服务平台。集聚农业农村信息网、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系统和“12316”“12396”“12121”“12582”等涉农信息资源,打造农村互联网门户网站及APP应用体系,形成整体联动的一体化服务窗口,实现涉农部门信息资源一站承载、无缝对接。到2020年,自然村光纤入村率达到90%,信息进村入户率达到100%。
加强信息服务保障。按照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宽带(WiFi)、有网页、有持续运营能力的“六有”标准,依托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建设乡镇农村信息服务中心,依托村便民服务中心建立村级信息服务站。围绕农业优势主导产业、区域特色产业,选择信息化基础较好、专业化水平较高、具有广泛辐射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农业园区、农民合作社、农资服务商等,通过认证制度和提供信息支持建立行业与专业信息服务站。积极引进农村信息化高端人才。建立智慧农民培育平台,鼓励合作建立人才培训基地,通过委托培养、定向培训、远程教育、在线教育等方式,大力培育农村信息化实用人才。鼓励构建面向“三农”的互联网金融云平台。到2020年,全市培养农村信息化应用带头人和实用技术人才25万名,设有农村信息服务机构的乡镇、行政村均达100%。
营造信息发展环境。研究出台农村信息化发展扶持政策。探索政企合作、市场化运行的农村信息化推进机制,充分调动通信运营商、IT企业、涉农企业等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下的投资主体多元化和运行维护市场化的发展格局。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农村信息化建设项目提供融资贷款、保险担保、项目投资等金融服务。探索建立“资源整合、协作共享”的农村信息化建设机制,提高信息资源利用率。探索可持续发展的农村信息服务模式,建立农村信息化标准体系,完善管控制度,健全工作规范,优化维护保障,推动农村信息化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第二节 加快农业农村信息化推广应用
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推广应用全市测土配方施肥信息管理、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农作物智能化种苗生产管理、智能化畜禽养殖管理、渔业渔政监管、农业物联网等系统,开展现代农业设施生产、远程控制、物流定位跟踪、环境状况监测等领域的模型模拟、技术组装和产品研发,鼓励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面向农户开展多终端移动式信息服务,推动现代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提升农业生产智能化水平。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资源建设应用,构建农业大数据“一张图”,建立主要农产品从生产、批零到消费的全产业链数据库。加强主要农产品产销数据采集、市场分析、监测预警,引导生产决策和市场调控。到2020年,全市农业信息化综合水平达到60%,农业规模化种养基地生产智能化水平达到30%、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60%,全市设施农业物联网示范应用覆盖面达到50%以上。
推进农村公共服务信息化。完善农村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推行农村中小学、职业培训现代远程在线教育和优质教学数字资源远程推送,实施区县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工程。推进行政村公共电子阅览室、电子书屋建设。加快乡镇卫生院远程会诊系统接入进程,完善数字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信息系统,加强农村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农业公益服务、便民服务、培训体验服务及电子商务等“四大服务”落地。加快智慧乡村旅游建设,推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信息化。到2020年,农村中小学和教学点网络接入率和乡镇卫生院医疗信息化应用率达到100%,农村远程教育系统、远程会诊系统全面运行,优质文化资源和现代音像传播方式实现城乡共享,农村旅游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互联网生态经济、乡村休闲经济和民宿经济成为助农增收的新业态。
推进农村社会管理信息化。构建以电子政务网络为依托,以共享数据库为支撑的涵盖不动产登记、政策咨询、社保养老等的网上办事大厅,推进“一站式服务”。加强农村社会治理和安全监管“网格化+网络化”体系建设,在“平安联防”“综治E通”等系统基础上,创建平安应急联防联动机制。打造集市、区县、乡镇、村社四级为一体的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服务系统,培育互联网劳务经济,实现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服务全程信息化。充分利用乡镇商贸中心、乡镇农家店、乡村庄稼医院、乡镇邮政所等现有资源建设电子商务终端服务网点或手机银行,延伸开展小额现金存取、转账汇款、手机充值、水电费缴纳、车票代购、农产品网上销售、快递包裹存取等服务功能。
第三节 推进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壮大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国家电子商务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创建政府统筹、市场主导的互联网应用培训模式,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发展。引导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产品基地开展生鲜农产品网上直销。开展“十百千”农产品电子商务运营示范行动,支持发展10个示范龙头企业、100个示范专业合作社、1000个示范家庭农场。鼓励综合型电子商务企业拓展农业电子商务业务,扶持垂直型农业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壮大,引导有条件的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和农业生产资料经销商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动形成各类市场主体竞相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新格局。开展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基地、物流园、创业园,打造一批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一批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带头人。到2020年,全市网上注册农产品电子商务主体达到5万个,年销售额增长30%以上。
推动电子商务与农业农村深度融合。鼓励发展B2C(企业零售)、F2C(农场直供)、C2B(消费者定制)、C2F(订单农业)、O2O(线上线下)、CSA(社区支持农业)等各具特色的电子商务模式。大力发展鲜活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农民生活日用品等电子商务,建立完善“基地+城市社区”“批发市场+宅配”配送模式,支持打造“网上供销合作社”,设立体验店、自提点和提货柜,形成农产品社区直供系统。充分挖掘发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农村经济新增长点的市场潜力价值,以采摘体验、餐饮住宿、主题活动、农特民俗产品购销等为主要服务内容,构建网络推介、销售、服务平台,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城乡互动发展、居民农民双赢的新局面。
规范农村电子商务市场秩序。建设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引导电子商务主体共同建立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立健全“名特优新”“三品一标”“一村一品”等电子商务基础数据库,探索与电子商务企业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建立健全适应电子商务需求的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和网络投诉处理平台。加强电子商务监管,推行信用档案制度,净化市场环境。支持制定适合电子商务的农产品分等分级、产品包装、物流配送、业务规范等标准。加快完善农村物流体系,推动农资供应点、便民超市、快递网点等农村物流结点建设,搭建“工业品下乡入村、农产品进城入市”的双向流通网络。鼓励保险公司开展鲜活农产品配送质量保险试点。到2020年,培育一批特色鲜明、规范诚信、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农村电子商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