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管,切实维护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大理州于今年7月出台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集体收入管理制度、集体开支审批制度、收支预决算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财务公开制度、资产清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有力促进了大理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规范化开展。
大理全面建设农村集体“三资”信息网络监管平台,实现“三资”网络化监管。在纪检监察、财政、农业等部门的共同配合下,目前大理州已全面建成包含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农村经营管理统计信息分析、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七大功能模块的农村集体“三资”信息网络监管平台,110个乡镇全部进入“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处理业务。全面开通12县市横向查询端口和州级横向查询端口,真正实现了州、县市、乡镇三级互通互联的农村集体“三资”联网监管。截至今年9月底,全州进入“三资”网络平台监管的农村集体资金22.4亿元,资产64.1亿元,资源1991.9万亩。
清理核实农村集体“三资”,确保“三资”安全完整。全州12县市在2013年、2015年分别对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的基础上,今年8月再次对“三资”进行了全面、完整、系统的清查核实。通过清查,进一步澄清了农村集体“三资”家底,尤其是村民小组一级的“三资”底数,明晰了产权归属,有效堵塞了管理上的漏洞,杜绝了暗箱操作和违规操作,防止了农村集体“三资”的流失,确保了集体“三资”的安全。
积极开展用活“三资”试点,增加集体收入。各级农业部门在管好集体“三资”的基础上,2014年以来立足实际选择了39个村委会(社区)开展用活农村集体“三资”试点工作。3年来,39个试点村委会(社区)通过用活“三资”试点,增加集体经济收入380多万元,平均每个村增加9.7万元,有效解决了基层组织“无钱办事”、“无能力办事”的问题,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农村基层组织的服务功能得到有效提升。
全面开展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对村(社区)干部进行了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全州共审计单位数12163个,审计资金总额70.29亿元,其中:查出违纪单位24个,违纪金额236万元,已退赔集体资金45.51万元。通过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切实保障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推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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