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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

2016年11月01日 16:29来源:攀枝花市政府办公室点击量:0

为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进一步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益和参合群众受益水平,近日,我市结合2017年新农合筹资标准的提高和2016年全市新农合基金运行情况,制定了《攀枝花市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

据了解,2017年,我市新农合筹资标准预计提高到600元(每人每年,下同),其中,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补助450元(暂定,以国家最终下达文件为准),参合农村居民个人缴费150元。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缴费标准给予全额代缴,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纳入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省、市对县(区)财政给予补助。省财政对县(区)补助50%,市级财政对县(区)在扣除省级补助后差额部分,除扩权县外的其他县(区)按35%的水平给予补助。

该补偿方案主要包括门诊统筹补偿、住院补偿、重大疾病补偿、住院分娩补偿、母(父)婴共享补偿等。其中,统筹地乡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提高到95%,比上年增加3个百分点;统筹地县级、统筹地外省内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分别提高到82%和62%,均比上年增加2个百分点。门诊统筹补偿中的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按照《攀枝花市卫计委关于修订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重大疾病门诊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将各病种封顶线提高500元。在住院补偿方面,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在乡级和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免起付线,在基本补偿、大病保险等报销后剩余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由新农合全额给予报销;最高支付限额全年累计计算,包括住院补偿、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正常产住院分娩补助、一般门诊统筹补偿,每人每年不得低于20万元。

>>如有农村产权问题,请咨询攀枝花市农村产 权交易东区农村产 权交易西区农村产 权交易仁和 区农村产 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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