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了解到,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根据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申报工作通知要求,要适当简化贴息项目申报程序,贴息项目应优先支持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的产业。
贴息范围为列入2017年拟贴息名录的项目单位在2017年会计年度实际发生并已经支付的贷款利息。
贴息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贴息率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单个贴息项目的财政资金贴息额度不高于500万元。贴息资金在2018年结算,项目明确为2018年度贴息项目。
拟申请贴息项目的单位,可以直接向所在地农发机构申报,也可以通过金融机构向所在地农发机构推荐。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积极探索采取担保补贴等方式,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问题,促进农业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