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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6年前三季度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及政策方案

2016年11月01日 09:48来源:北京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点击量:0

北京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总体进展情况

2016年1-9月份,北京市累计完成棚户区改造协议签订、搬迁腾退或房屋修缮加固(以下简称“改造”)27806户,占全年改造任务(35000户)的79.45%,其中,9月份全市完成改造3052户。西城区房山区通州区昌平区密云区怀柔区等6区已经提前超额完成本年目标任务;东城区朝阳区海淀区、石景山区等4区完成任务比例相对较高。门头沟区、大兴区、平谷区、延庆区等4区正在抓紧前期准备工作,计划10月份启动。

北京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投资情况

截至9月底,全市累计启动项目90个,其中60个项目完成本年目标任务,20个项目全部完成改造任务,10个项目还在继续推进中。本年累计完成投资393.22亿元,占全年任务(400亿元)的98%,其中9月份完成投资11.88亿元。

北京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下一步重点工作

1.开展第四季度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计划的调整工作。根据工作的进展情况,各区可对部分项目提出任务调整要求,在确保年初任务不变的原则下,市重大项目办将与各有关部门做好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计划的调整工作。

2.启动2017年度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计划编制工作。

北京市2016年度棚户区改造工作政策方案
 

《北京市2016年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京政办发[2016]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2016年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2016年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近年来,本市大力实施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2017年底前完成改造15万户的总体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工作任务仍很艰巨。2016年是全面完成总体目标的重要一年,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16〕6号,以下简称《意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统筹力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年度任务。市政府将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列为绩效考核项目。

二、密切协作配合,狠抓工作落实。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上下联动、科学统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进度,并落实好资金保障、建设用地供应、征收补偿、拆迁安置等各项支持政策,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同时,要按照《意见》要求,同步做好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作。

三、严格监督管理,确保安全质量。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始终把安全质量放在第一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把规划设计关、工程建设关、竣工验收关,确保群众住得放心、生活舒心。

四、各区2016年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请于年底前报市政府。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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