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楚雄市在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中,从源头防治腐败贯穿整个始终,严格执行“五制”,从项目申报立项、工程发包、施工、资料拨付等多个环节入手实施全程监管,全力打照精品工程,廉政工程。
一是坚持程序化、科学化论证,加强项目立项监管,力防“人性工程”在项目申报立项过程中坚持统一公开,民主决策的原则,按规范的程序进行立项论证。根据规划科学选址,在申报次序上,坚持项目库储备者优先,条件成熟者优先,群众愿望迫切者优先的原则,实行局领导集体研究审查,杜绝个人说了算,随意选址,因人立项现象的发生。其次是体现公众参与,召开项目涉及乡镇,村组干部及群众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民意,在组织农、林、水、交通、环保、规划等部门专家进行审查,充分发挥公众在整个项目申报立项中的参与监督作用。
二是坚持市场化运作,加强项目发包监管,力促公开竞争。楚雄市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众的招标原则,把发包招标作为源头防治腐败的重中之重来抓,招标方式一侓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标,在招标过程中,注重从多方面规范,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范畴,合理确定标段投资额,切定规范招标操作,并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三是加强项目施工监管,力造精品工程。根据规划设计结合实际制定项目施工质量标准对项目工程施工情况进行全面公告,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多元化实施动态监督和层次评估检查验收。
四是加强对项目资金监管,力保资金使用安全。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上实行专项立账,财政专户存取,专人管理。资金拨付上严格审查,按工程进度拨款,并要求先支付农民工工资后才给予拨款。同时,邀请审计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强化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2016年,楚雄市主要开发整理耕地943公顷,具体包含吕合镇吕合等2个村、子午镇鹿宜等2个村、子午镇挖铜村委会3个土地整理项目,总投资2815.8万元,在上级多次组织的专项资金审计中,均未发现违规违纪使用资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