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宅基地是农民的核心利益,所以很多农民之间的纠纷就是宅基地造成的。虽然有老话说“让他三尺有何妨”,但在农村的实际情况中,别说是三尺,就是三厘米都有可能造成农民之间的纷争,有些纷争甚至出现在亲兄弟之间。
事实上,农民虽然对宅基地很看重,但宅基地并不是农民的私有财产,而是集体所有的,农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而且只有农村村集体内的成员才有资格获得宅基地的分配。不过,农民使用村集体的土地作为宅基地,是无偿的,这是国家给予农民的一种福利,而且是永久的并且可以作为遗产传给下一代。
虽然农村宅基地一旦分配给农民之后,使用权就是永久的,但这并不代表着农民永远不会失去宅基地。其实在一些情况之下,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会丧失。首先,国家在因为建设等大事用途需要征收农民的宅基地,那农民的宅基地一般就需要奉献给国家,当然农民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这种情况与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一样,都将失去宅基地的使用权;另外,农民如果转让了自己在农村的房屋,肯定也会失去原有的宅基地使用权。
同时,农民从本村迁出之后继承了上一辈的宅基地使用权,待到宅基地上的房屋自然损坏之后,他将不再具有该处宅基地的使用权。如果农村的宅基地因为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无法再继续使用,那损失了宅基地的农民可以向自己所在农村的村集体重新申请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