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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笔者在山东省寿光市上口镇付二村看到,村落与几年前相比已是大变样:整洁的硬化路面、平整的彩砖地面、高高的路灯、大红的灯笼挂在农户门前……在这里,环境更加干净整洁、生活更加幸福和谐。
付二村的巨变,正是源自土地制度的改革。2011年4月,付二村流转土地300亩成立了欣航蔬菜专业合作社,村集体入股,每年获得两成分红。村集体用这些钱硬化了村内5条大街,安装路灯30盏,新建了垃圾池,铺设彩砖5000多平方米,购买书籍2000册,还在路两旁栽上了紫叶李。村民孙国兴说:“流转给合作社的土地,每年每亩能获得1200斤实物麦子或等量价款,从事其他工作或者到合作社工作的收入,加上土地入股的股份分红,共有三份收入。”
欣航合作社的发展绝不是个例。目前寿光市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200多家,家庭农场800多家。同时,土地流转的方式被广泛接受,2013年以来,寿光共有753个村参与了流转,土地流转总面积达到了25万亩。土地制度改革一方面把农村劳力从人均承包地少的困境中解放出来,增加了村集体和农民的收入,另一方面促进了农业产业的适度规模化,解决了直接从事农业生产人员逐渐减少的难题,新型经营主体为农业发展带来了新的管理和运营模式,增添了活力,实现了农村发展、农业进步、农民致富。
土地流转实际上是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三权分离”,那么明确权属就是关键所在。早在2013年10月,寿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就已通过国家级抽查,成为全省首家通过验收的县级市。通过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宗地统一编码工作,落实了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稳定了村民的土地承包权,也就最终切实保障了农民土地流转的“红利”。
寿光农民的承包地还能进行抵押贷款,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注入了金融动力。寿光市制定出台了《寿光市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暂行办法》,允许农民以土地使用权向银行借款。形成了农村金融改革的“寿光模式”。近年来累计贷款50多亿元,农民手里的“死资产”变成了“活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