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有60%以上的贫困户失去劳动能力,如何做好这部分贫困人口土地流转,充分发挥贫困户的土地资源优势,实现土地增效、农民增收,成为全区按时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关键。
为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在全区推行“土地流转+就近就业”扶贫模式,在全区范围内,有贫困户的贫困村,积极推行“土地流转+就近就业”扶贫模式,促进贫困户土地流转和产业结构调整,盘活土地资源,提升土地收益。
由乡镇街道和村两级负责协调贫困户与农户调换土地,将政策优势主动向贫困户倾斜,片区内优先流转贫困户的土地,凡有流转意愿的贫困户,全部流转。其他贫困户在充分征求意愿的基础上,能够流转的全部流转,对片区外的贫困户与片区内不想转包土地的农户进行流转,最大限度将贫困户土地流转到片区内,用于扶贫示范基地项目开发建设。
积极将土地流转政策融入全区产业扶贫政策链条,依托具有经济实力的专业合作社或现代农业企业,通过土地流转推进扶贫基地等现代农业项目开发建设,按现代农业发展理念,改变贫困户传统经营模式,逐步实现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盘活土地资源,解放劳动力,让“死地”变“活地”, 让“体力”变成“财力”, 最大限度挖掘贫困户的土地资源优势,提高贫困户土地综合经济效益,增加贫困户固定收入,帮助贫困户成功实现脱贫。
通过土地流转,增加贫困户土地流转净收入。通过扶贫开发示范基地有限安置贫困户务工,吸纳贫困村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务工,同时辐射带动周边插花村贫困户务工。通过就近就业增加贫困户务工收入,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
按照“公司+基地+合作社+贫困户”运作模式,扶贫基地依托村委会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优先吸收贫困户加入,同时吸收有意愿的其他农户加入。村委会以基地管理入股,负责向扶贫基地提供劳务输出,参与扶贫基地运作,年底合作社分红为村集体收入;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以财政专项资金入股合作社,年底按比例参与分红。通过土地流转和入股分红,实现所有贫困户长期稳定脱贫,村集体经济逐年壮大。
全区设立土地流转奖补资金300万元,专项用于对土地流转奖补。流转土地100-200亩的,给予村级一次性奖补资金5万元,一个村流转200亩以上的,最高奖补10万元。奖补资金补发给流转土地的村,通过折股量化入股到经营主体,全额、专项用于基地内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参与土地流转的乡镇、街道和村,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涉农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