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为将农机购置补贴这一惠农政策实施到位,农机局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三补贴”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重要举措,对改善农业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办程序:
1、选机填表。购机人到经销商处选定机具,商定价格,填写《补贴机具购买意向表》(加盖公章)。
2、办理补贴指标确认书。持《意向表》和本人的农村合作银行存折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县政务中心农机窗口将信息录入系统,领取《农机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
3、购买机具。持《通知书》到经销商处购机,经销商录入信息,进行人机合照,提供发票、售后服务凭证、产品合格证、《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加盖公章)。
4、登记备案、验机。带上所购机具、《合格证》、发票原件、《核实表》、《通知书》到指定相应地点办理备案、验机手续。(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到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办理核验和注册登记手续;其他机具,按就近原则,到县农机局或乡镇农机站办理登记备案、验机。)
5、补贴申请。持存折原件、身份证原件、发票原件《通知书》、《核实表》、《核查表》,到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申请。
6、公示、兑付补贴款。经财政所审核并到村委或乡镇公示无异议,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复核后由县财政局调拨资金,财政所将补贴款发到购机人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