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
桂政办发〔2016〕55 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国办发〔2015〕59 号),进一步加快我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两个建成”奋斗目标和“四化同步”、“双核驱动”战略实施,按照粮食安全、质量安全、生态安全总体要求和“保供增收”主要任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根本途径,以特色产业升级为突破,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载体,强化农业物质技术装备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着力转变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推进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建设产业化,推动农业发展由数量增长为主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上来,由主要依靠物质要素投入转到依靠科技创新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由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经营转到可持续发展上来,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二)基本原则。
——坚持把增强粮食生产能力作为首要前提。严格落实粮食生产责任制,坚守耕地红线,做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稳定提升粮食产能,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夯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基础。
——坚持把提高质量效益作为主攻方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适应居民消费结构变化,挖掘资源潜力,加大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步伐,打造优势产业集群,向规模经营要效率、向一二三产业融合要效益、向品牌经营要利润,全面推进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实现节本降耗、提质增效。
——坚持把促进可持续发展作为重要内容。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依据,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生态保育型农业,推进生态经济发展和绿色化发展,加强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农业资源,促进资源永续利用。
——坚持把推进改革创新作为根本动力。打破传统农业发展路径依赖,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用新思路、新体制、新机制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激活各类农业生产要素,增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坚持把尊重农民主体地位作为基本遵循。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保护和调动农民积极性。
(三)主要目标。
到 2020 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取得积极进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农业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不断提高,物质技术装备条件显著改善,农民收入持续增加,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
到 2030 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取得显著成效。产品优质安全,农业资源利用高效,产地生态环境良好,产业发展有机融合,农业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竞争力显著增强。
二、稳步增强粮食生产能力
(四)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整合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测土配方施肥资金、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投资、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投资等,统筹使用资金,集中力量开展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土壤改良、机耕道路、配套电网林网等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到2020 年建成 2725 万亩高标准农田。针对土壤渍潜、盐碱、酸化、渍涝、石漠化、瘠瘦、土壤重金属污染等障碍因素,采取相应的工程、农艺、生物和农化等综合措施,有计划分片推进中低产田改造,每年改造中低产田(地)300 万亩以上。实施沃土计划,鼓励和支持增施有机肥,大力发展绿肥种植,全面推行秸秆还田,每年种植绿肥 500 万亩以上,推广秸秆还田 3000 万亩以上。探索建立有效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奖惩机制,落实管护措施。
(五)加强耕地保护。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信息共享。完善耕地质量保护法规,研究制定耕地质量等级地方标准,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加强土地利用督查,确保数量与质量并重。加强土地督察队伍建设,落实监督责任。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防止土壤酸化板结。推行耕地质量监测制度,利用信息化手段对耕地质量实行全面、动态管理,确保耕地质量稳定提高。
(六)推进粮食生产示范区建设。依托新增 50 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以优化全区粮食产业区域布局为基础,突出涉农扶粮项目资金整合,以 50 个粮源基地县为主,建立一批机制创新、技术先进、高产高效、绿色发展的现代粮食生产示范区。充分发挥我区秋冬季温光资源丰富、冬闲田面积大的优势,大力发展秋冬种马铃薯,推进马铃薯主粮化,培育粮食生产新的增长点。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大力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推广绿色增产模式,提高单产水平。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粮食生产基地建设,发展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的生产和流通服务。加强粮食烘干、仓储设施建设,引导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三、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七)加快现代特色产业转型升级。组织实施广西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品种品质品牌“10+3”提升行动,推进粮食、糖料蔗、水果、蔬菜、茶叶、桑蚕、食用菌、罗非鱼、肉牛肉羊、生猪 10 大种养产业,以及富硒农业、有机循环农业、休闲农业 3 个新兴产业转型升级,努力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龙头集群。以“品种品质品牌”为核心,按照“每个产业制定一个方案,明确 1 名厅级干部主抓”的思路组织推进,力争每个产业在 2-3 个关键环节或关键问题上提升突破。扎实推进“双高”糖料蔗基地建设,通过经营规模化、种植良种化、生产机械化、水利现代化,实现“双高”目标,促进糖料蔗生产优化升级。加快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2020 年力争建成自治区级示范区 200 个以上。
(八)大力推广轮作和间作套作。支持因地制宜开展生态型复合种植,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促进种地养地结合。结合广西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品种品质品牌“10+3”提升行动实施和 500 万亩“双高”糖料蔗基地建设,大力推广糖料蔗/西瓜(大豆)间作,西瓜/花生(大豆)套作、玉米/大豆间套作,幼龄果树/豆类(瓜类)间作,双季稻/油菜轮作等。充分发挥我区冬季温光资源丰富、冬闲田面积大的优势,大力发展秋冬菜、冬种马铃薯和食用菌生产,推进水旱轮作和粮经轮作。
(九)大力发展富硒农业。积极打造我区养生、长寿、幸福农业,探索建立富硒农产品发展平台、创建富硒农产品开发机制,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富硒农产品开发。以实施广西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品种品质品牌“10+3”提升行动为契机,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富硒土壤资源,加快富硒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重点创建一批富硒大米、有机大米等富硒农产品示范基地,积极打造特色富硒农产品品牌,把广西建成“中国富硒农业之都”。
(十)鼓励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和设施农业。加快发展现代饲草料产业体系,开展优质饲草料种植推广补贴试点,提高种植比较效益。加大对粮食作物改种饲草料作物的扶持力度,支持在石漠化地区率先开展试点。开展“一蔗两用”示范,推动糖料蔗产业与牛羊产业有机结合,形成糖饲兼顾、农牧结合的新型糖料蔗产业体系。统筹考虑种养规模和环境消纳能力,积极开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试点示范。大力发展生态高效养殖,重点在西江沿岸推广“高架养猪”等生态养殖模式。发展现代渔业产业,通过政策引导、示范带动,大力推广稻田养蛙、稻鱼共生、稻鸭共生、稻鳖共生等综合种养技术模式,大力发展池塘、网箱等生态养殖,以及工厂化循环水养殖、设施化大棚养殖、设施化池塘养殖和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等设施渔业。加强渔政渔港和海洋牧场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远洋渔业,增强海洋渔业生产能力。抓好生态农业产业带规划建设,重点在西江水系“一干七支”沿岸规划建设生态农业产业带,推广生态种养技术,加强生态修复和林草植被的覆盖,打造魅力两岸、美丽西江。
(十一)加快发展草食畜牧业。积极适应居民膳食结构和营养需求变化,促进安全、绿色畜产品生产。加快青贮专用玉米品种培育及种植推广,加强甘蔗、甘蔗尾梢、甜玉米杆等秸秆的饲料化处理和利用,推进天然草地改良,冬闲田种草,扩大牛羊产业饲料来源。开展现代草食畜牧业发展试点试验,在种养结构调整、适度规模经营、金融信贷支持等方面先行探索。建立“自繁自育”为主的养殖模式,大力推进草食家畜标准化规模养殖,突出抓好疫病防控,加快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模式,重点支持生态循环畜牧业发展。
四、加快创新农业经营方式
(十二)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围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培育多层次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加快培育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引导农民就地、返乡创业,培养造就一批新型职业农民,鼓励适度规模的种植大户转型为家庭农场。大力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培养一批管理规范,功能健全,服务带动力强的新兴合作社。推动龙头企业跨越发展,组建农业产业化企业集团,全力打造广西标志性大型企业。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逐步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基建投资等涉农项目规模。支持农民合作社建设农产品加工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农民合作社持有和管护。鼓励引导粮食等大宗农产品收储加工企业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订单收购、代烘代储等服务。落实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用地政策。研究改革农业补贴制度,使补贴资金向种粮农民以及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支持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开展营销贷款试点。创新金融服务,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信用评定范围,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在同等条件下实行贷款优先等激励措施,对符合条件的进行综合授信;探索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试点,积极推动厂房、渔船抵押和生产订单、农业保单质押等业务,拓宽抵质押物范围;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期货、期权等衍生工具进行风险管理;加快建立健全由财政支持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为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和风险补偿;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动力度,提升农业生产者及经营者投保积极性,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多档次、高保障保险产品,探索开展产值保险、目标价格保险等试点,充分利用农业保险保障、增信及经济补偿的作用,支持农业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十三)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稳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快建立确权登记颁证信息管理平台。各地要采取财政奖补等措施,扶持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引导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引导外出务工农民将失管林地、园地和附着物通过转租、入股等方式流转给专业大户进行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在坚持农地农用和坚决防止“非农化”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农民意愿统一连片整理耕地,推进“小块并大块”,尽量减少田埂,扩大耕地面积,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采取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等措施,加快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积极推广合作式、托管式、订单式等服务形式。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总结推广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指导抓好农村综合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推进土地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在农村改革试验区稳妥开展农户承包地有偿退出试点,引导有稳定非农就业收入、长期在城镇居住生活的农户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
(十四)大力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把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与延伸农业产业链有机结合起来,立足资源优势,鼓励农民通过合作与联合的方式发展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开展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入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试点,让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充实和完善龙头企业联农带农的财政激励机制,鼓励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技术培训、贷款担保、农业保险资助等服务,大力发展“一村一品”、村企互动的产销对接模式,加快建立完善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覆盖全程、综合配套、运转高效的多元产业化服务体系。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推进原料生产、加工物流、市场营销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产业链增值收益更多留在产地、留给农民。支持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开展技术研发、质量检测、物流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技改项目支持,加大自治区技改资金扶持力度,支持龙头企业转型升级。
(十五)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大支持力度,培育壮大强优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大力提升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推动小微企业上规升级。扩大农产品初加工实施区域和品种范围,自治区在安排相关专项补助资金时对农产品初加工项目给予优先支持。深入实施主要农产品加工提升行动,加快发展糖链产品、粮油加工品、果蔬加工品、酒类饮料产品、中药产品、鱼肉加工品、乳制品和林浆纸一体化产品等消费品产业。支持精深加工装备改造升级,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支持农垦企业抓好朗姆酒、肉牛、生物肥、糠醛、浆纸等综合利用项目的建设和经营,通过产业链延伸形成新的产业。鼓励和支持蔗糖企业和传统农产品加工技术改造,扩大副产品综合利用。加大标准化生猪屠宰体系建设力度,支持屠宰加工企业一体化经营。
(十六)创新农业营销服务。依托区域优势,加强区域性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打造对接东盟、服务全国的流通服务平台。加大农产品促销扶持力度,办好广西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提升广西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营销能力。培育新型流通业态,大力发展农业电子商务,制定实施农业电子商务应用技术培训计划,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与电商企业对接。加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巴马、靖西、浦北、东兴、柳城、桂平、灌阳、荔浦等县(市)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加强冷链设施设备建设,加快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和现代粮油食品加工物流产业园区建设,促进农村物流配送发展。加快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积极推广农产品拍卖交易方式。加快建设广西农业数据信息中心,着力推进电子政务、农情监测、科技推广、远程监控、电子商务等一系列应用平台建设。
(十七)加快发展生态休闲农业。充分利用广西山水美、生态优的特点,加快发展生态休闲农业及乡村旅游业,努力培育一批特色农产品、农家饮食、农事节庆等休闲农业品牌,规划一批休闲旅游精品线路,挖掘一批农耕文化遗产,培育一批休闲农业经营主体、信息服务组织和行业协会组织,培训一批管理和从业人员,提高休闲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和服务水平。加强规划引导,研究制定促进生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的用地、财政、金融等扶持政策,加大配套公共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强化体验活动创意、农事景观设计、乡土文化开发,提升服务能力。保持传统乡村风貌,传承农耕文化,加强“那”文化、龙母文化、铜鼓文化、花山岩画等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和保护,扶持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实施精准旅游扶贫,大力扶持具备条件的贫困村落开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提升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创建水平,加大美丽乡村推介力度。加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宣传推介,加快智能终端开发,全方位、多渠道、跨平台搭建农业、旅游等相关政务信息发布和供需信息对接平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推介平台建设,做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专题宣传。
五、切实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十八)大力发展节水农业。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农田灌排设施,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推进新建灌区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扩大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改善田间节水设施设备,积极推广抗旱节水品种。在石山地区、左右江和桂中旱区等重点地区因地制宜实施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行动。大力推广水稻浅湿控制灌溉、地膜(秸秆)覆盖等粮食生产节水技术,加快推广高效经济作物水肥一体化、集雨补灌、微喷滴灌技术,扩大推广甘蔗深耕深松、地膜(秸秆)覆盖技术,以及喷灌、微喷、膜下滴灌和水肥一体化技术。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合理调整农业水价,建立精准补贴机制。开展渔业资源环境调查,加大增殖放流力度,加强海洋牧场建设。统筹推进流域水生态保护与治理,加大对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的支持力度。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开展灌溉水水质监测,达不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要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等设施改善灌溉水水质。对因长期使用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安全的,要调整种植结构。
(十九)实施化肥和农药零增长行动。坚持化肥减量提效、农药减量控害,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力争到 2020 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 40%以上。深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完善测土配方施肥专家咨询系统,扩大配方肥使用范围,鼓励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向农民提供配方施肥服务,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配方肥。探索实施有机肥和化肥合理配比计划,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支持发展高效缓(控)释肥等新型肥料,提高有机肥施用比例和肥料利用效率。大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建设一批绿色防控示范区,培养一批技术骨干,实施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加强对农药使用的管理,强化源头治理,规范农民使用农药的行为。全面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加大农药产品质量和上市蔬菜水果茶叶高毒农药成分监督抽查力度,建立农药经营可追溯体系。开展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试点,加大高效大中型药械补贴力度,推行精准施药和科学用药。鼓励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对农民使用农药提供指导和服务。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兽药、饲料添加剂中有害成分通过畜禽养殖废弃物还田对土壤造成污染。
(二十)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深入推进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开展农业清洁生产示范县创建,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和循环利用技术,促进有机循环农业和生态农业经济发展。鼓励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生产有机肥,促进畜禽粪便实现轻便化、简便化、商品化利用;鼓励结合秸秆回收利用,推广畜禽粪便工厂化堆肥处理、好氧发酵农田直接施用技术。对列入补贴目录的秸秆综合利用机械优先补贴;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和技术力量参与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建设农田残膜回收网点和再利用加工厂,建设一批农田残膜回收与再利用示范点,创新农田残膜回收加工与再利用机制;推广使用加厚地膜,研发推广可降解地膜,探索农用薄膜“以旧换新”机制;示范推广机械化回收地膜技术。持续推进清洁田园活动,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模式和长效机制,推行农药包装废弃物统一回收、集中无害化处理,净化乡村环境。实施畜禽养殖等农业废弃物资资源化利用项目,重点支持九洲江流域的陆川县、博白县生猪粪便资源化利用等项目建设。
六、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
(二十一)加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农业科技创新平台。支持、鼓励农业科研院校围绕区域优势农产品开展区域性产业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加快市县农科院所改革,支持建立桂东南、桂中、桂西、桂北、百色、贺州、北部湾等区域性研发中心和县域特色作物试验站。围绕全区农业发展需求和生态条件、资源禀赋,开展协同攻关,建成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高校协同创新中心。推进广西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科技力量整合和资源共享。继续加强百色、北海、桂林三大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支持各市创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农业科技园区。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推进科研院校与县乡推广机构对接,创新农技推广方式。加大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力度,推进粉垄栽培等先进实用技术的研发、集成和推广。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活动,引导带动其他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
(二十二)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支持大型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种业,着力打造 3—5 家国家级“育繁推一体化”现代种业集团,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开拓国外特别是东盟种子市场。支持种子企业采取股权激励、期权分配、技术入股等方式引进种业高端科研人才,组建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建立商业化育种体系,提升企业品种创新能力,支持广西农业良种海南南繁基地建设。健全种业科研成果利益保护机制,科研人员在种业科研成果中的权益比例不低于 50%。推动互联网与传统种业融合,落实制种保险政策,加大对种子收储加工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发展“品种众筹”等品种选育开发新模式;推动建立种业电商和产品可追溯体系,促进新品种研发、种子生产经营及市场监管等高效开展。
(二十三)推进农业生产机械化。适当扩大农机深耕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加强适合丘陵地区耕作特点的农机化技术和机具的研发、示范、推广,加快水稻插秧、水稻收割、甘蔗种植、甘蔗收获、秸秆还田机械化配套机械的推广应用。建设水稻和糖料蔗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开展耕、种、管、收和运输、加工机械化应用示范,推进农机农艺结合,构建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体系。抓紧出台加快我区农机化发展的政策措施,争取国家扶持我区糖料蔗机械化各项政策尽快落实,对列入补贴目录的甘蔗收获机械、仓储机械、干燥机械、果蔬加工机械、植保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喷灌机械设备、渔船用机械设备、水产养殖增氧机械设备优先补贴。探索完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办法,加快农机更新换代。
(二十四)加快发展农业信息化。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推进行动。建设广西农业数据信息中心,打造广西农业云,开展农业农村信息综合服务。鼓励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建立农业服务平台,发展面向东盟跨境农产品电子商务。推广成熟可复制的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发展精准化生产。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为载体,加快推进设施园艺、质量安全追溯等领域物联网示范应用。开展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系统建设,搭建以产品二维码体系为基础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鼓励使用“互联网+产品二维码(广西)中心”的防伪溯源营销系统,建立农产品电子商务追溯机制,严格把关农产品电子商务质量。创新农业统计调查信息采集和挖掘分析技术,充分挖掘农业数据价值,强化农业综合信息服务能力。推进农业大数据应用。大力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引导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参与农村信息服务。加快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建设。
(二十五)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深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着力培养大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讲诚信的新型职业农民。制定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认定并建立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加快构建手段先进、运行高效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土地、设备、技术、人才、管理等各种要素投资参与农业职业教育。鼓励和引导进城农民工和大学毕业生返乡创业,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培养高层次新型职业农民。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空中课堂、固定课堂、流动课堂和田间课堂建设。
七、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十六)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依托广西农业(种植业)、水产业、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平台,发挥各方优势,围绕广西“10+3”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需要,建立健全覆盖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标准体系及检验检测体系。2016 年底,完成制定和发布推广《广西生猪养殖场污染治理工程技术标准》和《网箱生态养殖技术标准》等 19 个水产畜牧养殖技术规范。大力推广普及农业标准化,力争农业标准化推广面积达到可推广面积的 80%以上,水产畜牧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 90%以上。各地要继续组织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率先实施标准化生产,着力推行减量化生产和清洁生产技术,控制农兽药残留,净化产地环境,全面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实施农用地分级管理及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根据土壤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分为未污染、轻(中)度污染、重度污染三个土壤环境质量等级,分别标示为“绿色”、“黄色”、“红色”,优先保护“绿色”等级农用地,安全利用“黄色”等级农用地,严格管控“红色”等级农用地。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结合农产品超标情况,以轻(中)度污染耕地为重点,兼顾受污染园地、牧草地,建立专业化的技术服务队伍,采用成熟、高效、适用技术,以乡镇为实施单元,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
(二十七)推进农业品牌化建设。培育品牌经营主体,采取以奖代补措施,引导自治区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型骨干食品加工企业以及自治区级示范性农民合作社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开展农业品牌塑造培育,以粮油、蔬菜、水果、食糖、茶叶、桑蚕、食用菌、畜禽、水产品等特色优势农产品为重点,发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打造出代表广西形象、具有文化内涵的“桂系列”农产品知名品牌;鼓励企业在国际市场注册商标,推动企业积极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加大品牌宣传力度、组织品牌企业参加各类大型展会,扩大品牌产品影响力。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农产品集散地设立“三品一标”专销网点,加强品牌产品网上超市销售平台建设,加大营销力度。加强“三品一标”企业的诚信自律,规范用标行为,强化“三品一标”产品的保护。
(二十八)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示范县创建工作,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中有关食用农产品监管指标的考评,创新农业投入品监管方式,强化社会共治,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和生产者主体责任。加强专项整治、联合执法、综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农业投入品行为和食用农产品运输、贮存、销售过程中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抗生素等行为。建立“三品一标”产品经营主体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和产品检测合格后挂标上市制度,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开展农田土壤重金属监测及修复治理,防范、化解重金属污染风险,强化产地环境监测和农业面源污染监测,搞好产地安全管理。支持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建立运营长效机制。稳定增加财政资金投入,支持农业执法监管能力建设,改善农业综合执法条件,整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八、加强农业开放合作
(二十九)推进面向东盟的农业开放合作。积极发挥广西与东盟国家相邻的独特区位优势,实施以东盟国家农业合作为重点的农业“走出去”行动计划,以中国(广西)—老挝、越南、柬埔寨等东盟国家农作物优良品种试验站为主要平台和载体,推动广西农业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带动农业装备、技术、生产资料等优势产能对外合作。加快援助埃塞俄比亚农业示范中心建设,推动国内企业开发非洲农业资源。强化钦州台湾农民创业园、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推动桂台农业深入合作与交流。充分利用现有政策渠道,深入研究农业开放合作支持政策,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企业集团。加大“引进来”工作力度,大力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进行适应性生产试验,积极引进外商投资现代农业。
(三十)促进农产品国际贸易。加大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扶持力度。培育一批出口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形成一批在国际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积极搭建农产品产销合作平台,强化农产品国际市场开拓。扶持企业参加各类国际农产品推介展销活动,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做好牵线搭桥等服务;支持企业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互建“水产良种繁育基地和健康养殖基地”。统筹发展外海和远洋捕捞业,加强维权护渔,强化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生态保护。积极做好农业产业损害预警监测工作,加强中国—东盟国家边境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阻截带建设。
九、强化组织领导
(三十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提高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加强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工作的领导,把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首要任务,逐级落实工作和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切实把本意见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三十二)加强部门协作。农业部门要强化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工作的组织指导,强化督促检查,推进规划实施,促进项目建设,深化政策研究,密切跟踪工作进展,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强化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扶持。各金融机构要积极落实金融支持政策。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商务和质监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出台相关配套政策。
2016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