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日报
土地出让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土地出让金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大小,反映前者对后者的重要程度。
比如,去年深圳公共财政收入为1713亿元,同期土地出让收入为467.25亿元,后者占前者比值为27%;去年广州土地出让收入为615.2亿元,同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40.5亿元,两者比值为53.9%。同时,根据今年两会公布的数据,去年佛山财政收入为1486.7亿元,为当年土地出让收入/地方财政收入的43%,是佛山最近四年这一比值最高的一年,也是首次超出40%。2012年,这一比值为35%,2011年则只有22.8%。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口径的不同,上述计算中出现的公共财政收入有时与地方财政收入是同一个概念,有时则不同,此时地方财政收入包括本级分成的税收收入、本级分成的非税收入、分级分成的基金收入(土地出让金及土地成本)。而地方公共财政总收入除上述收入外,还包括上级按分税制财政体制下达给本级的转移支付和各种专项补助收入,即通常所说的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