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岳西县农村宅基地退出还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该《意见》从基本原则、实施条件、退出方式、补偿方式、激励措施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对自愿退出合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或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自愿放弃申请、并承诺不再申请农村新宅基地、到城镇规划区或到乡镇政府所在地集镇规划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农户分别按购房面积给予每平方米500元、300元的房票奖励,最高限不得超过100平方米;对“一户多宅”的农户要排出限期拆除时间表,对在2018年12月31日前主动腾退地上房屋并交出宅基地的分别给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60元.、40元拆除补助,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处理;对属于有偿退出范围的农户、将根据房屋结构、分类给予房屋拆除补偿。即:框架结构的每平方米补偿600元、砖混结构的每平方米补偿430元、砖木结构的每平方米补偿350元、土木结构的每平方米补偿250元。
据悉,为确保农村宅基地退出还耕工作有序开展,该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国土、财政、住建、房产等18个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监督岳西县农村宅基地退出还耕工作。(柳应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