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支持贫困县资金整合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全力支持贫困县土地整治资金整合,用好财政涉农资金,集中力量帮助33个贫困县“脱帽”。
广西厅明确,贫困县资金整合的范围自治区33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县(市、区),资金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资金整合坚持以县为主体,统筹资金的主要权利在县级。
同时,按照“好而快、优则先”的原则,竞争性分配土地整治资金,重点向农业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的重点贫困地区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倾斜,大力实施土地整治扶贫工程。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土地整治项目,可依政策规定将不超过工程施工费15%的项目资金用于项目区内村庄整治,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广西厅要求,实行竞争性分配的土地整治资金下达后,相关县要完成相应下达的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提质改造等工作任务,抓好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强化土地整治廉政建设,确保国家下达广西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