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革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国家对农业三项补贴政策进行改革,将对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三个项目调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街道主动研究完善措施办法,确保改革政策落实到位。此次涉及补贴户1242,补贴资金340926.31元。
一是严格执行政策。根据“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新精神,要求在补贴发放过程中做到“七不准”。即不准抵扣“一事一议”筹资等任何款项;不准拖延补贴兑付时间;不准骗取、截留、挤占、挪用直补资金;不准优亲厚友;不准集体代领;不准擅自更改一折(卡)通补贴户主信息;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
二是严格把握标准。按照旗政府的统一补贴标准,做到“五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一折(卡)通”发放到户、资金兑付到户。
三是严格按照程序。根据全旗统一安排,实行街道、村(社区)、居民小组三级公示制,在规定的时间段分别公示补贴面积和金额,保证每次公示期不少于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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