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方案中三大措施拓宽落户通道,十大方面提供政策保障。以下便是国务院为保障1亿农民进城落户提出的三大措施。
一: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1、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全面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
2、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
3、省会及以下城市要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
4、省会及以下城市要探索实行农村籍高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高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高校所在地;
5、毕业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或迁入就(创)业地。
二:调整完善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落户政策。
1、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依据,区分城市的主城区、郊区、新区等区域,分类制定落户政策,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落户问题。
2、户籍人口比重低的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进一步放宽外来人口落户指标控制,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三:调整完善大中城市落户政策。
1、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
2、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不得采取积分落户方式。
3、大城市落户条件中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求不得超过5年,中等城市不得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