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日报
深化体制改革和土地所有制改革是解决新型城镇化问题。从现有制度创新入手,探讨解决制度瓶颈的路很有必要。中国日报网连线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主席、北京馥铭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王岩,对新型城镇化下的农村集体土地权益进行解读。
北京馥铭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王岩
王岩称,新型城镇化更多的应该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和发展,不能走传统房地产开发的老路,不能由政府征收农民的土地,进行整理储备后再高价出让。在现有的政治体制和土地制度下,仍然有办法解决,就是把集体所有制具体化。集体所有制虽然是中国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这个集体的概念过于抽象了。如果承认集体所有制就是集体中的成员共同拥有集体的权益,并允许集体土地自主开发建设,所有的问题就好解决了。
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主席、北京馥铭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王岩表示,新型城镇化在规划上不应该延续过去城市化和房地产规划的老路,而是在规划的时间节点、规划主体、规划内容上有所不同。时间节点应该是从原来的乡村特点、人口结构、产业链特征开始。规划的主体不再是政府,而是村集体和投资人以及相关社会机构,地方政府要做的是指导、监督和必要的审批。规划内容不再只是建设规划,而应该是规划建设实施方案。
在新型城镇化下农村集体土地的权益上,不论路怎么走,最大限度最有效的保障农民的利益,是探讨新型城镇化出路最重要的前提和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