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化县购房契税补贴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稳定住房消费政策,切实做好购买一手商品住房和商铺的契税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1契税补贴对象和标准本方案试行期间,在仁化县购买一手商品住房并缴纳契税的购房者,按其所购房屋实缴契税额的100%给予补贴;购买一手商铺的并缴纳契税的购房者,按其所购商铺实缴契税额的50%给予补贴。
2购买时间界定
在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期间在韶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完成网签,并在仁化地税部门缴纳完契税,两项条件具备,方可享受购房契税补贴。
3契税补贴工作程序(一)仁化县房产管理所负责统一受理个人购房契税补贴申请,2016年10月至2017年2月28日期间每月1日至5日的工作日为集中受理时间。(二)申请契税补贴的购房者,应将《仁化县购房契税财政补贴申请审批表》和有关申请材料递交到房产管理所窗口。县房产管理所负责对商品房购买时间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情况进行审核,并登记造册。(三)县地方税务局负责对契税完税证明、时间、金额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四)县财政局负责审核批复,核实补贴金额并将补贴一次性拨付县房产管理所,由县房产管理所发放给购房者。 对不符合条件的,县房管所须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将材料退还给申请人,对符合补贴条件但申请材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应补充的材料。
4补贴发放(一)通过审批的购房契税补贴资金应当集中按月拨付到位,县房产管理所于次月按照申请人提供的开户银行和账号,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购房者,并在契税完税票据上备注“契税补贴已发”。(二)凡已经领取购房补贴的购房者如需退房,须将已领取的购房契税补贴全额退回县房产管理所,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5申请购房契税补贴需提供的材料(一)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二)购房者银行卡及复印件;(三)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四)契税完税票据(原件);(五)《仁化县购房契税财政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以上资料人员身份信息必须一致。
6其他事项(一)要加强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管理,要求各房产开发企业要提高网签合同的准确性,减少填写失误。
(二)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效用、冒用他人信息以及变更、伪造材料,视为骗取补贴,将依法追回补贴并追究相关责任。开发商及其代理机构协助或参与申请人办理相关退房手续骗取补贴的,房产管理部门可暂停其网签资格,并给予相应处罚。财政、地税、房产等部门相关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协助或参与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本实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若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遵循届时国家相关政策。
(四)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仁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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