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衔接形成合力确保实现精准脱贫
——专家解读《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
2016年9月27日电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专家指出,意见是实施农村低保兜底脱贫的制度性保障,两项制度的衔接应常态化、机制化,形成政策合力,确保到2020年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是国家扶贫战略的两个重要支点,农村低保是生活救助,扶贫开发是能力提升;农村低保是维持生存,扶贫开发是促进发展,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南京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林闽钢表示。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社会救助分会副会长左停认为,还应看到两项制度在基层实施和实践中也面临类似的各地农村社会环境差异性大、政策执行标准模糊、政策对象精准识别困难、乡村政策执行能力不足、基础数据条件缺乏等问题。
意见明确了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的重点任务,提出要坚持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动态管理、资源统筹等原则,将政府兜底保障与扶贫开发政策相结合,形成脱贫攻坚合力,实现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全面扶持。
左停表示,切实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可以减少因制度不一造成的问题,更可以形成合力提升两项制度的实施绩效。意见是从政策顶层设计上对我国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战略的一次重要推动。
为确保衔接工作落地,意见还提出,中央财政安排的社会救助补助资金,重点向保障任务重、地方财政困难、工作绩效突出的地区倾斜。同时,要求探索建立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根据社会救助对象数量等因素配备相应工作人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农村低保服务。
林闽钢表示,意见使相关部门发挥各自优势,对精准扶贫目标和工作有效发力,全面提高精准扶贫的回应性和有效性。但这项工作影响面大、操作环节多,具体实施中还会遇到一些问题,仍需要在实践中加以探索和解决、并不断完善。
“意见提出了一个指导性框架,最核心的还是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协调,比如各地的低保和扶贫的标准条件、具体的人群识别程序仍然需要细化、具体化和落实。”左停说,地方以及相关部门应建立沟通平台、制定实施方案,力求做到两项制度衔接的常态化、机制化,形成帮助贫困群体的协调互补的制度合力,进而确保到2020年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相关拓展:
《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的出台,从政策顶层设计上将推动我国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战略进入一个全面整合的新阶段。这两项不同的制度安排,如果做好分工协调和有效衔接,将能形成合力,从整体上提升扶贫攻坚绩效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央农办、财政部、国家统计局、中国残联《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通过形成政策合力,做实做厚精准扶贫“底盘”。
《意见》指出,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动态管理、资源统筹等原则,通过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形成脱贫攻坚合力,对符合低保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确保到2020年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