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阳泉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6-2020年)》,下面是《规划》的前言和目录。
前 言
阳泉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6—2020年),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同时结合《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阳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阳泉市域总体规划》、《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6〕26号)》编制。规划按照以人为本、提升质量的总要求,立足把我市建设成为山西向东开放桥头堡、晋东区域中心城、转型发展先行市、城乡统筹示范区的目标,大力建设生态新城,着力发展大县城,加快建设小城镇,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标准化、产业发展集群化、资源环境集约化,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突破,推动阳泉市新型城镇化沿着正确方向发展,走一条符合阳泉实际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全面提高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的要求,明确未来阳泉市推进城镇化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发展路径和战略任务,统筹相关领域制度和政策创新,是指导全市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
第一篇 规划背景
第一章 重大意义
第二章 发展现状
第一节 主要成就
第二节 存在问题
第三章 发展态势
第二篇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四章 指导思想
第五章 基本原则
第六章 发展目标
第三篇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第七章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第一节 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第二节 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第三节 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第四节 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条件
第五节 拓宽住房保障渠道
第八章 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
第一节 建立成本分担机制
第二节 合理确定市、县(区)两级政府的职责
第三节 完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参与机制
第四篇 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
第九章 打造城镇发展轴
第十章 提高“两心”辐射带动能力
第十一章 推进特色小城镇建设
第十二章 深入实施大县城战略
第一节 发展大县城
第二节 加大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力度
第五篇 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十三章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第十四章 优化城市管理格局
第一节 提高城市规划水平
第二节 旧城区提质更新
第三节 严格规范新城新区特色小城镇建设
第四节 创新城市建设
第十五章 加强和创新城市社会治理
第一节 完善城市治理结构
第二节 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
第三节 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
第六篇 强化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第十六章 统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第一节 完善市域内部和对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
第二节 加快“四网”建设
第十七章 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第一节 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第二节 城市安居工程
第三节 城中村改造工程
第四节 环境提质工程
第五节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第七篇 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第十八章 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第一节 推进城乡统一要素市场建设
第二节 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
第三节 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
第十九章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第二十章 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第一节 完善提质工程
第二节 农民安居工程
第三节 环境整治工程
第四节 宜居示范工程
第五节 传统村落保护工程
第六节 加快推进产业扶贫开发
第八篇 改革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
第二十一章 推进人口管理制度改革
第二十二章 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第一节 统筹各业各类用地,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
第二节 创新土地管理方式,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
第三节 维护进城农民土地权益,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第二十三章 健全城镇住房制度
第二十四章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第二十五章 创新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
第二十六章 完善以工补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
第二十七章 建立健全城镇间发展协调机制
第九篇 规划实施
第二十八章 加强组织协调
第二十九章 强化政策落实
第三十章 开展试点示范
第三十一章 编制行动计划
第三十二章 加强考核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