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品质直接决定一季收成。如何选择和购买合格的种子呢?广大农民消费者在购买种子时一定要擦亮眼睛,明辨真伪,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下面小编收集整理了一些假劣种子识别方法及维权常识给大家,希望对农民朋友有所帮助。
1、从种子包装识别假劣种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规定销售的种子应当附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注作物种类、种子类别、品种名称、产地、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净含量、生产年月、生产商名称、生产商地址以及联系方式等12项内容。
标签标注内容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印刷清晰,字体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警示标志应当醒目。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和其他文字,字体应小于相应的中文。标签标注内容可直接印制在包装物表面,也可制成印刷品固定在包装物外或放在包装物内,但作物种类、品种名称、生产商、质量指标、净含量、生产年月、警示标志和“转基因”标注内容必须在包装物外。如果标签标注内容不全或标注不明确,建议农民朋友不要购买该种子。
2、购买种子注意事项
(1)选择购买合法种子经营单位生产经营的种子,购买种子的作物种类应包括在《种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范围内;
(2)购买种子时,要查看或询问所买的种子是否适宜在本地种植;
(3)要购买经过加工包装的种子,如果发现应该包装的种子没有包装、标签标注内容不全时,所售的种子应视为假劣种子,建议不要购买。
(4)购种时,要向种子经营者索取销售发票(销售凭证)和栽培技术资料。
(5)播种结束后,要妥善保存种子包装袋和销售发票,作为出现种子纠纷时解决的凭证。3、索赔情况及范围
八种情况可索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因种子质量问题而遭受损失的,不论这种损害是由谁造成的,农民都可以直接向出售种子的销售者要求先行赔偿,销售者不得推诿。也就是说,遇到以下八种情况,都可以要求索赔:
种子质量不合格,比如种子纯度不够等;假冒种子;未经审定或审定未通过的种子;包装标识不符合要求;过期种子;种子经营者承诺不兑现;短斤少两、数量不足;无理拒绝赔偿或者拖延赔偿。
索赔损失的范围
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购种价款,即种子使用者购买种子时所支付的款额。
二是有关费用,既包括种子质量问题所带来的歉收、绝收导致的其他投入(化肥、农药、农膜、灌溉用水等)和农田闲置的浪费及应得利润的损失,也包括为获得赔偿而发生的费用,如交通费、误工费、鉴定费、诉讼费等。
三是可得利益损失,即正常种植没有质量问题的种子预计可以获得的收入减去种植质量有问题的种子所实际获得的收入之差。
一般情况下,可得利益损失按照所在乡镇前3年同种作物的单位平均年产值乘以实际种植面积减去其实际收入计算;无统计资料的,可以参照当地当年同种作物的单位平均年产值乘以实际种植面积减去其实际收入计算;无参照农作物的,按照资金投入和劳动力投入的1倍以上两倍以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