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广州市集体土地及房地产登记规范(试行)》(简称《登记规范》)的出台,标志着广州的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的初始登记、转让、抵押等行为有了通行的执行准则。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官员表示,此番出台的《登记规范》正是为了保障今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顺利开展而公布的。
据悉,《登记规范》明确了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出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转让、抵押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应当申请登记,并专门规定了依法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产权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的资料。
这份规范的出台,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明确了权属登记的操作依据,即今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进行流转的,流转后的受让人或抵押权人可以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或《他项权利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