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获悉,黑龙江省开始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力争在“十三五”末,使黑龙江省牧区草地综合植被盖度提高3个百分点,达到68%。据介绍,此次政策实施范围涉及15个牧业、半牧业县。补贴程度是情况而定,人工种草补贴最高,上限为每亩补贴200元。
政策实施范围内的15个牧业半牧业县分别为杜蒙自治县、林甸县、肇源县、肇州县、富裕县、龙江县、泰来县、甘南县、肇东市、安达市、明水县、青冈县、兰西县、同江市、虎林市。政策内容包括草原围栏建设补贴、草原补播改良补贴、人工种草补贴和绩效考核奖励四个方面。
将按照国家草原围栏建设标准,建设全封闭式编结网草原围栏或刺钢丝草原围栏,优先围栏封育单块面积千亩以上的草原和人工治理草原,每延长米围栏建设补贴最高不超过30元。
草原补播改良补贴政策,是要求对中度“三化”(草原退化、沙化、盐渍化)程度以上的草原采取补播改良措施。草原补播改良以牧草生产企业、合作社、草原承包经营大户为建设主体,草原补播改良每亩补贴最高不超过80元。
人工种草补贴是对草原植被状况较差的重度“三化”(草原退化、沙化、盐渍化)草原,采取人工种草措施进行治理。以牧草生产企业、合作社、草原承包经营大户为建设主体,人工种草补贴每亩补贴最高不超过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