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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7年第一批、第二批棚户区改造新开工项目清单

2016年09月12日 10:12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点击量:0

日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了2017年第一批、第二批棚户区改造任务清单,明年全省计划新开工改造1477个棚改项目,共计74万余户,其中济南有51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列,涉及改造量4.3万余户(套)。

山东:2017年第一批、第二批棚户区改造任务项目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2017年济南第一批、第二批棚户区改造任务清单,2017年济南棚户区计划开工改造项目共计51个,改造量为43179户(套)。第一批涉及21个改造项目,改造量共计28367户(套),其中193户(套)为国有工矿(含煤矿)棚户区改造;第二批任务清单中,计划开工改造项目30个,改造量共计14812户(套),其中城市危房改造占2666户(套)。此次棚户区改造范围涉及七区三县一市(含高新区),其中槐荫区改造规模最大,涉及9721户(套)。

附件:

1.关于公布2017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任务分解项目的通知(点击下载)

2.2017年棚户区改造新开工项目清单(第一批)(点击下载) 

附件:

1.关于公布2017年第二批棚户区改造任务分解落实项目的通知(点击下载)

2.2017年棚户区改造新开工项目清单(第二批)(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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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山东省济南市政府传出消息,该市为鼓励棚户区改造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明确提出,货币化安置最高可获被征收房屋价值20%的奖励。

对于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济南市按照同地段新建普通商品房价格进行补偿,让群众自主选择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统一评估,价格完全交给市场决定。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按照市场价格和实际面积进行补偿,对符合最低套型面积标准保障条件的,按照46平方米进行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对集体土地上房屋,按照人均安置房小高层43平方米、高层46平方米和保障房30平方米的标准进行安置。

为鼓励货币化安置,济南市出台引导征收拆迁群众选择货币化安置的政策,允许各项目征收主体以被征收房屋价值15%至20%的幅度设立货币化安置奖励资金,并采取搭建团购平台、提供中介服务等措施,降低群众购房资金和时间成本,减轻安置压力,缩短棚改周期,加快去库存,疏解中心城区人口。

截至目前,济南市新开工棚改安置房6.3705万套,基本建成1.7748万套,实施征收拆迁6.5140万户、1026万平方米,拆迁力度、规模和速度均创出历史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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