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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3.33亿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四川省旺苍县案例)

2016年09月09日 10:58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点击量:0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抓手,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调整完善政策、降低“准入门槛”,继续大力扶持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该类项目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规划、自主建设,不涉及公共安全的单项工程可自主组织施工,不仅有效调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自筹资金积极性,而且规划设计更加符合自身生产经营需要。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摄图

截至目前,在中央财政已下拨的第一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中,有23个省份共安排3.33亿元扶持216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引导落实自筹资金1.1亿元,预计可建设高标准农田35万亩。项目建成后形成的机耕路、灌排渠、电力配套设施等资产将及时移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有、经营和管护,形成项目建设、使用、管护一体化的新机制,推进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管模式转变,进一步提升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水平和综合效益。

什么是高标准农田建设?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指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并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建设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

2011年9月24日国土资源部印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我国首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出台。

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

鼓励农民采取多种形式参与工程建设,鼓励群众全程参与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成后,应根据农用地分等定级规程开展耕地质量评定

案例:四川省旺苍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8月25日,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评价组到旺苍县考核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据了解,旺苍县2015年建成高标准农田4.37万亩,总投资17110.8万元。完成田形调整1.7万亩,旱地整理1万亩,水田整理0.35万亩,土壤改良4.1万亩;新建排灌渠320公里,新建蓄水池943口,政治山坪塘96座,新建水库1座,新建机耕干道106公里,田间生产路79公里。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51℅以上,发展规模化经营主体234个,经营面积1.5万亩,项目建成后,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50万公斤,油料生产能力60万公斤,蔬菜261万公斤,茶叶3.5万公斤(其中黄茶0.5万公斤),实现粮经作物增产474.5万公斤,年新增产值2371.8万元,项目区人均增收4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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