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在土地确权中应配合确权工作组做好什么工作?主要配合确权工作组做好本户的户籍调查、指认本户的承包地块、在地籍公示图表中改错补漏、在合同等相关表格中签字和盖指模等工作。
(一)户籍调查:提供户内现有人口、所在原承包户中有承包地份额人员名单、原户承包地因分户耕种的地点和面积分配、确定本户承包方代表等情况,及提供承包方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和本户户籍资料复印件等。
(二)承包地块指认:待确权工作组通知指认承包地块时,要及时指认本户承包地块、有错漏现象的及时更正。
(三)公示审核:对农户的地籍将进行第1次和第2次公示,每次公示期7天。要求农户在公示期内认真核实本户的承包地块数量,实测面积,各地块所处地点和边界农户姓名等情况。
(四)农户签字盖指模:农户代表必须在本户的户籍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公示结果归户表,公示无异议声明书,承包方代表声明书,与发包方(村民小组)签订合同书以及地块地籍分布图等签字盖指模。
(五)解答问题方式:在确权工作中,将会遇到村民提出涉及政策性的问题。为及时解答村民提出的问题,请村民首先向村委或工作组反映后再逐级上报。
2、发包方指村民小组,又叫本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方指农户,承包方代表一般指户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