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琼建发〔2016〕221号
关于印发《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 精神,按照《〈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责任分工方案》(琼办发〔2016〕34号)工作部署,我厅制定了《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 号) 精神,按照《〈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责任分工方案》(琼办发〔2016〕34号)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厅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十三五”时期我省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目标,扎实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力度、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和定点帮扶工作,为全面决战决胜小康做出贡献。
二、总体目标
——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要求各市县到2018年基本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17.5万户农村D级危房改造。发挥农村危房改造示范带动作用,各市县全面推动农房报建和风貌管控工作,建设绿色农房、绿色村庄。
——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力度。全面清理农村陈年垃圾,建立健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各市县全面开展农业生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村工业垃圾等治理,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减量和分类处理。到2017年,全省所有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制度、设施设备,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基本消除。到2020年,全面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以上。
——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抓好专项资金扶持,用好惠农政策,探索多种美丽乡村建设模式,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千村示范工程”,大力加强和引导市县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生态文化、生态产业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内生发展动力,增加农民福祉。
——推动精准扶贫。抓好定点帮扶村扶贫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牵头处室:村镇处)
1.严格确定补助对象。重点抓好市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贫困线1.5倍农户的危房改造补助工作。指导市县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的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加强社会监督。
2.合理确定补助标准。指导市县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扶贫资金、地震安居工程资金、贫困残疾人扶助资金等,根据补助对象、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对象的补助标准,严格抓好市县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市县补助资金的落实。
3.构建资金筹集机制。大力抓好《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的实施。引导有条件的市县地区创新补助方式,研究制定贷款贴息等支持政策。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通过投工投劳和互助等降低改造成本,同时积极发动社会力量捐赠和资助,逐步构建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引导、银行信贷和社会捐助支持的多渠道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投入机制。
4.全面建立农村建房报建制度,加强农村风貌管控。大力抓好《海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海南省农村居民建房审批办法》和《海南省农村居民建房指导意见》等实施,重点加强农村危房改造风貌管控,将选址、建筑体量、外观等内容纳入村庄规划,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并将风貌管控的列为市县农村危房改造年度绩效评价的内容。
5.加大对贫困市县帮扶力度。积极争取更多国家危房改造指标和资金,向白沙、保亭、五指山和琼中等国家贫困市县倾斜。把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与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有机结合起来共同推进。加大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不断提高技能,保障工程质量,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
(二)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力度(牵头处室:村镇处)
1.全面开展乡村存量垃圾清理活动。指导市县全面排查、摸清陈年垃圾存量、分布和污染情况,集中清理存量垃圾。各市县要发动村民、村委会、作业区(生产队)、学校和企业积极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大力清扫、清运屋边、路边、河(湖)水面、水边、田边和树林中的各类积存垃圾,切实改善乡村环境“脏乱差”面貌。
2.建立完善村、镇、农场环卫清扫保洁体系。一是配备垃圾清扫保洁人员,建立稳定的村庄、作业区(生产队)保洁队伍。二是各乡镇、农场要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机构,组织和落实辖区农村垃圾的收运处理工作。三是各市县、乡镇、农场要引导各行政村、作业区(生产队)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建立村民认可遵从的农村卫生保洁制度。
3.基本建成城乡垃圾收运体系。加快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各市县要推动乡镇(农场)逐步普及密闭运输车辆,推进村庄、作业区(生产队)垃圾收集设施设备配备,全省城乡垃圾收运体系基本建成。
4.推行垃圾源头分类处理。落实“户清扫第一次分类、村庄保洁员进行第二次分类、乡镇(农场)分类转运、市县分类处理”责任。开展垃圾分类培训,实现生活垃圾前端分类投放管理与末端处理设施建设同步进行,各市县要努力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三)高标准抓好美丽乡村建设“千村示范工程” (牵头处室:村镇处)
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千村示范工程”,到2020年完成打造1000个美丽村庄示范村。创新投入方式,探索政府投入连片建设模式、企业投入景区带动模式、政企合作建设特色村庄模式、政企村合作经营发展模式等,凝聚多方力量,共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各市县要实行“一村一品”推进农村产业特色化,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增加农民收入。
(四)做好定点帮扶村扶贫工作(牵头处室:办公室)
做好我厅定点帮扶村白沙七坊镇高石村的扶贫工作,实施一批帮扶项目。一是帮助1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改造危房。二是着力抓好实用建筑技能培训,帮助部分贫困户劳动力实现就业,实现劳动力转移。三是结合七坊镇“一溪两岸”建设,帮助高石新村、尔信、孔八、五队改善村容村貌,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为打造七坊风情小镇打下良好基础。四是在孔八村和尔信村两个自然村各建立一个养羊合作社和养牛合作社。争取到2016年底高石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明显下降,两个脱贫率达50%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责任。省住建厅成立脱贫攻坚战工作领导小组,丁式江厅长任组长,陈孝京副厅长、刘联伟副厅长、杜海鹰副厅长、刘钊军总规划师任副组长,成员为厅机关各处室、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孝京副厅长兼任,厅办公室组织开展日常工作。各市县住建部门针对相关工作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负责人,并制定工作落实方案,健全定点扶贫机制,实现定点帮扶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加大扶贫开发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整合农村危房改造、地震安居工程、“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建设等各类涉农资金,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可以投入节余工作经费的要重点投向定点帮扶村的扶贫工作,确保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成效。
(三)强化监督,确保实效。要加强对市县监督指导工作,加强系统内联动配合,协调解决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切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