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6日,渠县颁发达州市首本不动产统一登记证书,正式拉开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序幕。截止8月底,渠县、宣汉、万源等地相继举行不动产登记中心揭牌暨首证颁发仪式,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县域全覆盖,这标志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全市各县域全面落地,达到不动产统一登记颁发新证、停发旧证的目标。
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部署要求,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实施,结束了土地、房产、林地等不动产分散登记的历史,开启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新征程。
自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开展以来,各县(市)区加快改革步伐,做到职责机构整合到位、场地设施配置到位、数据库统一到位等多个方面工作到位,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册和信息平台“四统一”,建立协调配合机制,稳步推进不动产档案资料移交和信息平台建设工作,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不动产权利登记,逐步更换新版不动产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为不动产权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下一步,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省、市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安排部署,市中心城区及通川区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工作将继续推进,力争实现市本级9月28日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的目标任务,做到不动产登记工作市、县两级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