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起,中央、省级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
一是将“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重点支持耕地地力保护、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二是原“三项补贴”的80%作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直接发放给种粮农民;20%和今后“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增量资金,集中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三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统一由省财政厅通过农户“一折通”直接发放到农户,原由农业部门发放的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不再单独发放。
四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以我省农村税费改革期间确定的种粮农户,以及在此基础上分户的农户作为补贴对象。
五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016年暂按农村税费改革时认定的种粮农户计税总产为依据,待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完成后再作调整。
根据以上政策要求,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县巴铃镇财政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宣传今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对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进行张榜公示。按照资金直达、操作规范、信息透明、监控有力的原则,通过“一折通”直接发放到农户,减少中间环节,严防挤占、截留、挪用农民的补贴资金。
截至目前,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县巴铃镇通过农户“一折通”共发放补贴资金494.55万元,补贴面积3.55万亩,涉及农户11560户,圆满完成了全镇201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
转自:http://www.gzxr.gov.cn/2016/c1203_0902/317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