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刚刚闭幕。会议公报指出,要“抓紧在农村体制改革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进一步放开搞活农村经济,优化农村发展外部环境,强化农村发展制度保障”。这表明,发轫于中国农村的改革经历30年之后,中国再次把制度建设和创新作为农村改革的首要目标。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舆论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根据媒体报道,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此次会议的核心内容之一。其中主要有两大关键点:一是农地承包权从30年不变,改为“长久不变”;二是提出了征地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在征地制度改革方面,基本原则是要缩小征地范围,把政府强制性的征地权限于公共利益的范围。而对不涉及公共利益的农用地转用,有望在严格执行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由农民集体与用地者谈判,按公平市场价交易。
分析人士指出,征地制度的改革是一个渐进过程,十七届三中全会只是提出了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关键还在于如何修改《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确定新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制度框架。农村土地征用制度牵涉重大利益调整,对中国农村乃至中国经济、社会未来发展和走向均将产生深远影响。
在强调体制创新的同时,会议公报提出要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具体措施包括“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可以预见,通过直接投资、减免税收等方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供应将成为政府努力目标。
一些研究农村问题的专家认为,2000年后,中国确立了农村政策的“六字方针”,即“多予、少取、放活”。在“少取”方面,近年来变化甚大。始于2000年的农村税费改革,2006年已全面完成,取消了农业税、农林特产税、“三提五统”等各种收费,农民负担大为减轻。在“多予”方面,政府加大了对农民的补贴,诸如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等,目前种粮农民每亩地年均可获得补贴70元以上。同时,农民参加合作医疗每年可获人均80元的补助;2007年,中国还决定在全国农村建立低保制度。
分析人士认为,在“放活”方面,由于长期城乡分治,利益格局难以短时间调整,改革创新的难度很大。但正因此,推进改革的空间也很大,这也正是此次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原因所在。诸如户籍制度、土地制度、金融支持等,都是为核心的内容。此次会议把农村制度建设放在整个农村改革的首位,说明决策者对“放活”有了更强烈的急迫感。
中国是传统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和土地占据重要位置。30年前,安徽农民首创“包产到户”,通过制度创新拉开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今天,中国站在社会和经济发展模式转型的重要关口,再次选择农村体制创新作为改革突破口,无疑将对中国未来影响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