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三季度涉农补贴情况公开
一、农机购置补贴:
2016年上级下达指标373.42万元。补贴发放程序是购机者向市农机站提出申请,由市农机站会市财政局组织审核确定,并通过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直接进行兑付。补助标准根据省农业厅制定的《福建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要求,依照农机具基本配置和参数进行分档,实行定额补贴,全省统一。
截止2016年8月31日,已结算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91.148万元。
二、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2016年上级下达指标1403.94万元,目前市农业局、财政局已根据上级要求,联合向市政府请示《长乐市2016年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待市政府同意批准后即按照改革方案进行发放补贴。
长乐市财政局
2016年9月1日
转自:http://www.fjcl.gov.cn/html/zxzj/20160901/16977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