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针对当地草原生态环境恶化情况而实施了“禁牧政策”,采取了“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划区轮牧”、“封山禁牧”等一系列保护环境的措施。
一、禁牧政策的涵义
禁牧是指对草地施行一年以上的禁止放牧利用,主要是在生态脆弱、水土流失严重的草场进行禁牧。为了恢复草原植被、改善草原生态、保护地球环境、促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人们都会采取禁牧、休牧、轮牧等措施。许多农业发达国家,如美国、澳大利亚,大多是通过禁牧、休牧、轮牧等措施改善了草原退化、沙化的状况,使草原实现了良性循环的生长模式。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内蒙古就开始尝试和探索禁牧、休牧、轮牧制度,现在禁牧政策已经成为内蒙古保护草原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内蒙古天然草原现状
内蒙古草原位于欧亚草原区的最东部,其主体是呼伦贝尔草原和锡林郭勒草原。由于地质结构的原因,草原地表有生命活力的土壤层很薄,下面就是地质时期沉积的厚达100至200米的沙层。一旦表土遭到破坏,就会不尽黄沙滚滚来。
内蒙古草原生态系统平衡是在特定的水热条件下,由植物、食草动物、食肉动物共同组成、相互依存在自然状态下形成的。如果人类活动破坏了生态平衡,就会导致草原生态环境的迅速恶化,最终会导致草原的沙漠化。
内蒙古自治区地域辽阔,土地总面积达118.3万平方公里,2010年普查数据显示草原面积有11.38亿亩,拥有天然草原面积10.87亿亩,约占全区草原总面积的95.4%。该区草原产草量由东向西逐渐降低,规律明显,各类草场平均单产为191~23公斤/亩,载畜能力每个羊单位为7~106亩。
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内蒙古草原受到了极大的冲击。据21世纪初草原普查结果,草原“三化”面积7.02亿亩,占草原总面积的62%。内蒙古地区沙漠和沙漠化土地面积居全国第二位,而沙漠化土地扩展速度和可治理沙漠化土地面积居全国第一位。1999年至2000年全区沙漠化土地检测结果表明,全区沙漠化土地面积为42.08万平方公里,占自治区总面积的35.57%,区内沙漠化速度已达每年3145平方公里,其中流沙占沙化土地面积24%,半固定沙地占13.7%,戈壁占16.5%,前在沙漠化土地占13.4%。内蒙古全区草原沙漠化是一个非常严峻的现实。
三、内蒙古草原破坏的原因
1、现代化使得全球气候变化多端,全球降雨时空不均,广大的草原受阳光照射和雨水灌溉不均匀,草场的生长受到了影响。
2、人口的较快增长又给畜牧草场造成了放牧的压力。
3、人们保护草原的意识不够,政府等财政投入不足,使得草原沙化、盐渍化严重。
四、禁牧政策实施的效果
1、促进了草原生态的全面恢复。
2、加快了植被的恢复速度。
3、保护了地球的环境。
4、促进了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