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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市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最新)

2016年08月31日 15:36来源:连云港政府网点击量:0

连云港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连政发〔2013〕2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全面提升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跳出农业抓农业、围绕市场抓农业、着眼二三产业抓农业”的要求,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龙头企业和项目为支撑,以招商引资为手段,以做大做强农产品精深加工为突破口,着力引导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和外来资本进入农业领域,全力推动全市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800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突破300家,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超2000亿元,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1:3。2016年,全市新上农业产业化项目100个,创建市级以上农产品加工集中区10个,新增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100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新增100亿元,建成“一村一品”示范村镇100个。

三、工作重点

(一)做强农业龙头企业。按照“引龙头、强龙身、活龙尾”要求,坚持市县(区)乡(镇)三级联动,大中小项目齐上的原则,重点发展食品型、出口型、服务型、轻工型、流通型、电商型六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群,着力培育和壮大以优质稻麦、水产品、畜禽产品、食用菌、酒类加工为主的食品型龙头企业,以蔬菜、瓜果速冻保鲜为主的出口型龙头企业,以种苗、种业、种畜的育繁销一体化为主的服务型龙头企业,以秸秆、林木、动物皮毛加工为主的轻工型龙头企业,以农产品、农资销售、仓储、物流为主的流通型龙头企业,以农产品电商、跨境电商为主的电商型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交易额超百亿元的农产品流通市场,努力形成一大批国家、省、市三级农业产业化“排头兵”。积极推进骨干企业技术创新和升级,大力发展精深加工,主攻产品增值,努力形成多元化、系列化、专业化的产品加工体系。

(二)建设特色产业基地。利用资源优势,突出粮食、蔬菜、畜禽、水产、林果等主导产业,建设专业化、规模化、优质化、标准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根据龙头企业的实际需要,结合不同区域的资源特色和生产基础,突出重点,合理布局,规划建设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水平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使基地建设与加工能力相匹配,避免盲目发展。围绕产业化基地发展,加强农田水利、道路交通、流通设施、通讯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综合生产能力。重点打造一批千亩连片高效设施农业基地、“一村一品”示范村、农产品出口示范区、禽畜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区。到2020年高效设施农业占耕地面积比重达到20%以上,“一村一品”示范村占行政村总数30%左右。2016年,全市建成市级以上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基地10个,省级以上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区)8个,千亩连片高效设施农业10个,创建“一村一品”示范村镇100个。

(三)引导企业集聚发展。坚持把各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乡镇工业集聚区作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要载体,引导龙头企业向优势农产品加工区集中,通过政策优惠、设施配套、利益机制创新等方式,引导企业集群集聚发展,实现资源共享、抱团发展,扩大产业配套,形成集聚效应。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发展配套服务业,形成完整的产业体系。2016年,启动市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创建工作,建成市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10个。

(四)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制定农产品品牌培育计划,选择一批具有地方优势和特色的农产品进行重点培育。鼓励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合作组织开展品牌经营,引导涉农企业、经济合作组织、农民等各类生产主体申请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推进地理标志商标申请,依法保护农产品品牌。定期举办特优农产品宣传推介活动,积极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参加国内外举办的大型农产品展洽会、博览会、订货会,提高我市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到2020年力争80%农业龙头企业都要有自己的自主商标,并培育一批驰名、著名商标,农业“三品”产量占食用农产品生产量达55%。2016年,全市新增“三品一标”产品112个,市级农产品加工知名品牌企业15个。

(五)加快发展新型业态。全力推进现代农业“互联网+”工程,加快实施“互联网+生产”“互联网+经营”“互联网+管理” “互联网+服务”等四大行动计划,建成市级农业数据中心、农业指挥调度中心。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智慧乡村游,提高在线营销能力,2016年建设农产品电商示范村50个,农业电商交易额达20亿元以上。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休闲观光农业园区、村、基地。开展市级休闲农业示范村创建活动,2016年建成市级休闲农业示范村20个,乡村旅游收入达30亿元。

四、措施保障

(一)持续加大支持力度。继续落实好市政府《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连政发〔2013〕21号)中的各项扶持政策,并在政策落实、税费减免、用水用电、市场准入、产品认证和监测、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品牌推介等方面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整合各级各类涉农项目资金,向农业产业化倾斜。继续加强与江苏银行、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的战略合作,探索设立农业产业化贷款基金,为龙头企业贷款提供帮助。大力培育龙头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对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在发行债券、境内外上市、并购重组、股权融资、融资租赁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二)全面开展招商引资。把招商引资作为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重中之重,全面开展产业链招商,引进国内外大企业来我市建基地、搞加工、做市场,引导龙头企业与国内外大企业开展合作,鼓励市外同行业相关企业以参股、控股或买断等方式,联合、兼并、重组市内企业。做好第十八届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的招商、招展及组织工作。分期分批组织龙头企业赴国外参加农产品展示展销、贸易洽谈和招商等活动。

(三)加快完善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农产品行业协会,鼓励和支持企业之间开展产业、信息、市场和融资等合作,促进企业优势互补、规模发展。培育、扶持农业中介服务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完善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实现农民与行业协会、农业龙头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效结合。充分发挥已有蓝莓协会、蔬菜协会等行业协会在指导行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农民、合作社、企业等提供技术、信息等方面服务,积极筹建市食用菌协会。

(四)不断强化督查考核。制定出台农业产业化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每年下发详细的分解任务,并对各县区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监测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各县区农业现代化工程考核的主要依据。要建立动态监测制度,每季度对各县区农业产业化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过堂汇总、监测评估,及时通报评估结果。每年底进行综合考核,对推进农业产业化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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