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为解决玉米中后期病虫害防治难题,实现玉米增产增收,保障粮食安全,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确定2016年继续实施玉米“一防双减”补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原则
一要抓住关键时期。在玉米大喇叭口至雌穗萎焉期,通过一次施药兼治多种病虫,减少玉米中后期穗虫发生基数、减轻病害流行程度。有条件实行空中施药的,可适当推迟施药时间。二要突出重点区域。项目原则应安排在种植面积30万亩以上玉米生产大县实施,并按照集中连片、便于整乡、整村实行机械化作业原则选择示范区。优先安排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和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及扶贫工作重点区域。三要推行专业化统防统治。核心示范区应实行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作业全覆盖,要按照统一用药时间、品种、药械、作业标准等“四标准”要求,切实提高服务质量,保障项目实施效果。四要强化项目示范带动。通过项目辐射带动,加快玉米“一防双减”技术普及推广,为有效解决我省玉米中后期病虫害防治瓶颈难题,实现玉米保产增产、高产稳产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二、建设内容
全省建立24个示范县,建设240万亩核心示范区,培训1200名专业化统防统治技术人员,各个示范县的具体建设内容:一是建立10万亩示范区,其中每个示范片面积不少于1万亩;二是对基层技术人员和承担“一防双减”任务的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进行培训,每县培训不少于50人;三是在玉米大喇叭口至雌穗萎焉期,组织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开展统一作业;四是进行田间防治效果核验,总结项目实施成功经验和做法,为大面积推广做好准备。
三、补助标准
省财政对每个示范县补助100万元,每亩补助10元。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要安排不低于30%的资金,用于扶贫工作重点村实施“一防双减”;其他有扶贫任务的县也要安排不低于10%的资金用于扶贫工作重点村实施“一防双减”。要将项目区覆盖的扶贫工作重点村和贫困户名单(见附件4、5)逐级汇总上报;省财政资金全部用于物化补助,由县级农业部门统一政府采购所需药剂。
四、工作要求
(一)确定示范县。各市根据示范县选定原则和分配名额(附件1),统筹考虑省财政直接管理县,确定2016年项目承担县。
(二)落实示范任务。各项目县应将示范任务分解具体落实到乡镇、村、户,细化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的作业面积和作业区域。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应为全国“百强”、全省十佳、优秀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或日作业能力达到3000亩以上的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优先选择能够吸收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服务组织。每个项目县承担统防统治任务的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原则上不超过5个,统防统治作业费用不得高于非同类示范区的费用。项目县农业局与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要及时签订任务书,承担作业任务的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要及时与村或户签订服务合同。
(三)制定实施方案。各市要指导项目县根据省里的统一要求,结合当地生产实际,认真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示范县实施方案及提供的证明材料等(见附件2),经市级农业、财政部门审查后,于6月15日前联合行文报送省农业厅(2份)、省财政厅(1份),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省植保总站(sdfzk2009@163.com)。示范区要设立全省统一的标识牌。
(四)严格资金和物资管理。项目县农业部门根据当地生产需要和2016年山东省玉米“一防双减”技术意见(附件3),确定招标采购对路农药。做好统防统治农药等物资的采购、登记、发放工作,建立物资领用、防治作业档案,确保项目物资及时喷雾作业到田。作业完成后,在村张榜公示,村或户对防治面积和作业效果签字确认。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确保“一防双减”补助项目资金发挥实效。
(五)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重点把好药剂采购、发放、统防统治组织选定等关键关口,指导各项目县建立健全项目执行过程中各个关键环节的操作程序或管理办法。省农业厅将适时派出督导组,分赴各地进行检查督导。同时,各项目县都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技术指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技术支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项目完成后,要认真做好项目总结,于2016年10月20日前,将项目工作总结、技术总结、典型材料和重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人口情况统计表报送省植保总站。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植物保护总站 杨万海 0531-81608065
省财政厅农业处 范 岑 0531-82669783
山东省农业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