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人民日报
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过程中出现的新事物,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目前,我县10个乡镇已流转农村土地11万多亩,在实际运行中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保障不到位,抑制了土地流转。在现行政策下,农民种田取消农业税,还可享受国家的惠民补贴,因此部分农民怕土地流转损害自身利益,不愿进行土地流转。同时,农民受资金、技术、市场、文化素质等因素困扰,发展畜牧养殖、二三产业困难较多,不敢把土地流转出去。此外,由于农村养老、医疗保险等事关农民生存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和完善,土地在很大程度上担负着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农民怕失地后生活无着落。
龙头带动能力较弱,限制了土地流转。一是目前进行农业生产投资的企业较少,拉动作用还未真正发挥,向企业、种植大户、合作社流转的耕地面积仅占我县总流转面积的1/4。同时有的承包人受资金、技术、知识等限制,造成现代生产技术掌握不多、经营管理跟不上、购买先进机械设备资金不足等突出问题,也难以发挥有力的带动作用。二是部分农户由于担心外出务工不稳定,考虑到能够随时回来恢复耕种承包土地,只愿意短期性、季节性流转,导致全县进入流转的土地流转期限有3/4在10年以内,与规模经营承包业主为了获得稳定的生产周期,要求中长期流转土地的市场需求相悖,限制了规模经营的进一步发展。
流转程序不规范,制约着土地流转。一是流转程序不完善。土地流转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没有形成完整规范的流转程序,多为口头协议,统一规范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少,缺乏科学管理。二是流转制度不健全。流转没得到有关单位签证,没有建立起规范的土地流转档案,土地流转发生纠纷处理难度大,缺乏法律保障。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近几年我县因土地流转引发的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三是流转合同不规范。主要表现在流转面积不实、流转期限超出承包期、土地承包费没有考虑物价变化因素等方面。
土地流转是一项综合性、动态发展的系统民生工程,需要在中央政策的引导下不断发展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