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京津冀现代农业协同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
冀农业计发〔2016〕27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现代农业协同发展规划(2016-2020年)》(农计发〔2016〕57号),加快推动京津冀农业协同发展,促进河北农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河北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战略机遇,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以积极承接转移、借力推动河北现代农业发展为出发点,以满足京津冀大市场优质安全农产品需求为主攻方向,以高效、优质、生态、品牌农业发展为重点,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着力构建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经营体系,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推动与京津共同打造引领全国现代农业发展的示范区。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与京津农业基本实现农业结构互补互促、生态环境共建共享、市场体系互联互通、要素配置对接对流。
---“菜篮子”产品供应和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供京“菜篮子”产品占比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肉蛋奶占比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产值之比达到2.5:1。
---农业科技支撑能力明显提升。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8%以上。
---农业基础设施装备条件明显改善。高标准农田比例达到6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675,蔬菜设施生产比重达到65%以上,养殖业规模化比重达到65%以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
---可持续发展能力稳步提高。基础地力提高0.5个等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实现化肥农药零增长。
---区域农业协同发展效益明显提升。区域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4%,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000元以上,年均增长达到8%以上,与京津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缩小到1.7:1,区域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比缩小到2.6:1。
二、工作重点
(三)稳定粮食生产水平和综合效益。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建成3400万亩优质小麦生产核心区,提升全程机械化和防灾减灾水平,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深入开展粮食高产创建和增产模式攻关,推广测墒灌溉和水肥一体化技术,着力培育一批吨粮县。以市场为导向,发展优质专用小麦,调优玉米结构,因地制宜发展薯类和杂粮杂豆。大力推广高产稳产、节水抗旱、抗病抗倒的小麦新品种,积极发展强筋、中强筋专用品种;着力调减太行山、燕山浅山丘陵区籽粒玉米面积,加快建设优质杂粮和木本粮油、特色林果产业带;以养定种”积极扩大青贮玉米种植面积,以销定产发展鲜食玉米,提升粮食生产综合效益。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实施、统一考核、统一监管、统一上图入库。到2020年确保粮食生产能力保持在670亿斤以上,小麦生产能力稳定在270亿斤以上,保证省内供需基本平衡。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农工办)、省发改委、省林业厅
(四)强化“菜篮子”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围绕市场需求,突出精细果菜和特色高端叶菜,大力发展高端设施蔬菜,指导设施蔬菜大县开展单品规模争创全国第一大县、全省第一大县活动,加快环京津蔬菜保障基地建设。稳定生猪和家禽生产,大力发展肉牛、肉羊等优质草食畜牧业,做强做大皮毛动物等特色养殖,积极发展山区、丘陵生态养殖。发展适度规模养殖,支持畜禽产品加工企业建设现代养殖基地,提高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水平。提高牛羊禽肉冷鲜分割和加工产品上市率等高附加值产品比重,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建设高端设施渔业,加大增殖放流力度,推进标准化健康养殖,提高渔业组织化、产业化水平。加快太行山、燕山、冀东、冀中南优势果品产业带和环省会生态防护型特色林果基地建设,突出特色、扶优扶强,提高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到2020年,蔬菜面积稳定在2000万亩、产量9000万吨,肉类、禽蛋分别达到470万吨和 380万吨。水产品养殖面积320万亩、产量135万吨。果品3500万亩、2200万吨。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农工办)、省发改委、省林业厅
(五)加快推进河北奶业振兴。实施河北奶业振兴行动,加快优质奶源基地、高标准牧场和乳粉加工能力建设。积极引导奶牛养殖小区向种养结合生态牧场转变,牧场化比例达到80%以上。开展“粮改饲”试点,引导发展青贮玉米、苜蓿等优质饲料作物种植。实施“三提工程”(即提高圈舍利用率、泌乳牛比例和单产水平),提高奶牛养殖效益。引导乳企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大力发展婴幼儿配方乳粉、巴氏杀菌乳、奶酪等高端乳制品,多渠道、多层次开拓市场,有效释放加工能力。着力打造生鲜乳河北原产地品牌,加强婴幼儿乳粉产品研发和品牌提升,叫响“君乐宝”和“河北三元”等重点婴幼儿配方乳粉品牌。到2020年,全省泌乳牛群体平均单产水平达到7吨以上,不少于30个示范场泌乳牛群体平均单产水平达到9吨以上,奶牛养殖规模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全国领先,率先实现奶业现代化。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农工办)、省发改委、省工信厅
(六)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大力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倍增计划。落实国家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建设储藏、烘干、冷藏等产地初加工设施,五年内新建或改造升级50000个初加工设施装备,初加工率达到60%以上。强化农产品精深加工,打造粮油、乳品、肉类等10大精深加工产业链,培育100个年产值超10亿元的农业产业链条,壮大5个销售额100亿元以上龙头企业。着力推进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建设,每年竣工100个亿元以上加工项目,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组建大型加工企业集团,重点支持发展100家行业领军企业,农副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0%以上。加快建设中央主食厨房,重点扶持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促进主食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生产。挖掘传统“老字号”发展潜力,培育壮大一批主食品牌。到2020年新增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1000家、总数达到4000家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1.6万亿元以上。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农工办)、省林业厅、省发改委、省商务厅
(七)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施农业标准化推进行动,积极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及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全面开展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逐步建立健全质量追溯全程质量保障体系。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和“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增强产品的竞争优势。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责任,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覆盖全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数据库和质量信息查询系统。加强京津冀农产品质量安全联防联控,推动三地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有效衔接。到2020年,全省农业标准化生产率达到70%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覆盖全部农业县,主要农产品检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农工办)、省林业厅、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省质监局
(八)强化农产品市场流通。加快改扩建一批农产品产地市场,提升一批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配套建设产后处理和储运体系,形成各具特色和功能的农产品集散地。发展农超对接、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鼓励大型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等流通企业与农产品生产基地、新型经营主体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积极承接京津市场功能转移,完善冷链物流、直销配送体系,引进第三方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研究制定《河北省承接地批发市场建设工作方案》和《河北省环首都一小时鲜活农产品物流圈工作方案》,共建承接地批发市场和环首都一小时鲜活农产品物流圈。建立与京津市场和企业的农产品产销信息会商机制,引导生产和流通。建设农业品牌目录和数据库,加大河北农产品品牌推介力度,举办河北省农业品牌发展大会、京津冀蔬菜产业大会和河北省首届中药材发展大会,评选发布省级农产品品牌、省级区域公用品牌。到2020年,每市至少建设一座综合性、多功能、现代化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培育国家级区域公用品牌50个,培育一批优势产业知名品牌,品牌价值达到1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省农工办)、省林业厅、省工信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
(九)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发展节水农业,积极实施结构节水、工程节水和农艺节水,巩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成果和成熟模式,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由项目化向制度化转变。全面推广化肥减量提效、农药减量控害技术,积极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进农药化肥零增长。加快畜禽清洁生产技术和装备应用,以环京津、环渤海、省会周边地区为重点,加快推进现有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或改造,加大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力度。以环京津和铁路、高速公路沿线为重点,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支持使用加厚地膜和可降解地膜,扶持建设一批农用废弃地膜回收加工企业,建立完善废弃地膜回收再利用体系。加强坝上草原生态工程建设,对670万亩“三化”草原进行高标准围栏保护,清除有害杂草、补播施肥,增加草原植被;划定休牧轮牧区,实行草畜平衡管理,恢复草原生态。在生态脆弱区和地下水超采区,整县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建设,为建设京津冀生态安全绿色屏障提供支撑。到2020年实现农田节水43.5亿立方米,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畜禽粪污、秸秆和农膜等农业废弃物实现资源化利用,草原盖度达到71%以上。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农工办)、省林业厅、省发改委
(十)强化林业生态建设。对25度以上坡耕地和严重沙化耕地实施退耕还林。依规、有序调整严重污染区、地下水严重超采区、重要湖淀周围、城镇近郊、京津保生态过渡带、交通干线、河流水系等生态区位重要区域耕地用途,稳定和扩大退耕还林还湿范围,建设成片森林和恢复连片湿地,扩大生态空间。突出抓好京津保生态过渡带建设、坝上以及燕山太行山重点生态区域退耕还林以及非农作物替代农作物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增加生态环境容量。责任单位:省林业厅、省农业厅(省农工办)、省发改委
(十一)促进休闲农业提档升级。积极拓展产业多种功能,推进农业与教育、文化、康健、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与京津合作建立休闲农业产业联盟,共同打造休闲农业精品线路、特色主题活动,推动形成特色鲜明、类型丰富、京津互补、功能完善的休闲农业发展格局。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加强道路、电力、饮水、厕所、停车场、垃圾污水处理、商贸流通体系、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集中打造特色小镇和旅游专业村。加强农宅合作社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城镇居民到农村合建房屋,发展休闲观光与民俗旅游,开展民俗村标准化管理,开发休闲旅游产品,推动民房变客栈、产品变商品。到2020年,新认定100个休闲农业示范点和星级园区,推出30条特色高品质休闲农业观光线路,打造一批特色小镇、主题农业公园、休闲农庄,建设300个旅游专业村,全省休闲农业接待量达到1亿人次。责任部门:省农业厅(省农工办)、省林业厅、省旅游委、省交通厅、省通信管理局
(十二)加快科技成果承接转化。积极承接京津科技创新资源和技术成果,推进京津成果孵化转化。支持11个省级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依托“京津冀农业科技协同创新中心”等协同创新平台,提升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京津冀农业科技合作,积极开展京津冀农业科技协同试点,加快涿州国家级高新农业示范区、廊坊农业科技园区、永清国家设施农业集成创新基地等集成创新、孵化基地建设,积极承接科技成果转化,推动重大共性技术联合攻关、重要科研设施设备共享共用、重点科研成果展示应用,打造“科技硅谷”。建立健全京津冀农作物品种联合审定、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种业科技交流对接,支持种子企业建立育繁推一体化基地。到2020年,全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基本建立,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种子企业销售额突破50亿元,育成10个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优良品种。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农工办)、省林业厅、省发改委
(十三)大力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发展智慧农业,开展农业物联网试点,加快建设农业物联网应用服务云平台,为各类农业企业物联网应用提供标准接入。鼓励互联网企业与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合作,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应用。开展数据汇集与挖掘,建设全省农业大数据中心,增加大数据产品服务供给,为灾害预警、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控、生产经营科学决策等提供服务。到2020年,全省“互联网+农业”信息体系基本形成,农业信息化率达到52%。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农工办)、省林业厅、省工信厅、省商务厅
(十四)加大财政支持制度。建立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多层次推进强农惠农资金整合,整合使用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资金,集中支持发展现代农业。落实小微企业税收扶持政策,积极支持“互联网+现代农业”等新型业态和商业模式发展,落实好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优惠政策。探索建立促进社会资本参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的合作机制,在符合条件下落实对涉农企业奖补政策,推动涉农企业多元化融资,扶持壮大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提升农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省农工办)、省林业厅、省金融办
(十五)创新金融支持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持续加大涉农企业信贷投放,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引导金融机构主动对接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园区、特色农业基地,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金融服务。稳步推进我省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探索开展应收账款质押、动产质押等融资方式。运用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工具,有效增加涉农信贷资金,降低涉农企业融资成本。积极培育涉农企业上市后备资源,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赴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鼓励和引导涉农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支持涉农金融机构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金。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探索建立适合农户特点的信用评价标准。加强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推动支付清算网络、银行卡受理终端及新兴支付工具向广大农村地区延伸,促进非现金支付工具推广应用,满足多层次、多元化的“三农”支付服务需求。责任单位:省金融办、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监局
三、强化保障措施
(十六)强化组织领导。在省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强化协同推进机制建设,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调动各方力量,共同推动。建立京津冀现代农业协同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推进《规划》的政策措施,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指导全省各地与京津的协同配合。各市、县要成立京津冀现代农业协同发展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促进现代农业协同发展的具体方案和配套政策,并明确专门机构,抓好工作落实。
(十七)加强与《规划》衔接。各有关市、县要结合资源禀赋、产业发展基础和市场需求,将《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发展重点等与本地区“十三五”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充分衔接,力求目标任务协同、总体思路协同、发展重点协同、区域布局协同、重大工程协同,在全面对接、融合发展中,实现与京津优势互补、互利双赢。
(十八)加强督查考核。把落实《规划》、推进协同发展情况列入绩效考核目标,定期督导考核。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地各部门每季度报送协同发展推进情况、典型经验。建立通报制度,对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河北省农业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林业厅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河北省商务厅 河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河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河北省通信管理局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