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业补贴政策的有效实施,明确要求在稳定加大补贴力度的同时,逐步完善补贴政策,改进补贴办法,提高补贴效能。推进对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以下简称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是按照中央“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总体部署做出的重大政策调整,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农业发展新形势的重要举措,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具体体现。
根据《乌兰察布市财政局、乌兰察布市农牧业局关于做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乌财农〔2016〕394号)和《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乌财农﹝2016﹞644号)文件精神,结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实际制定出台了资金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农业支持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5779.91万元,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正在陆续兑付中,惠及32283户农民约12万农业人口。
转自:http://www.wlcbcz.gov.cn/do/bencandy.php?fid=180&id=7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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