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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发放的通知(平都镇)

2016年08月26日 17:31来源:安福县人民政府网点击量:0

关于做好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发放的通知

各村委会、良种场:

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厅赣财农〔2016〕36号文件精神,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即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做好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发放的通知(平都镇)

一、补贴面积:以土地确权核定发证面积为准,对于没有确权或未发证的面积,原则上以二轮承包面积为准。

二、补贴标准:今年农业支持补贴资金发放标准为112元/亩,取消了早稻、中稻、晚稻等补贴项目。

三、张榜公示:由村组负责公示,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示,并拍照留存备查,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规现象,一经发现,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四、造表登记注意事项:1、各村(良种场)在造表时由镇经管站提供的表格样式,按镇财政所提供的农户姓名顺序进行填写,面积直接落实到每家每户;2、各村(良种场)填报的面积,必须与经管站核实的面积相符,否则财政所有权不予进行补贴资金发放;3、各村(良种场)必须在8月10日前将各农户的补贴面积填报好先交由经管站审核后,再报纸质报表于镇经管站、镇财政所各一份,留底备查一份,张榜公示一份,同时上报一份电子报表至镇财政所。

五、由于今年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发放的通知下发的时间比较晚,省厅又要求发放到户的时间紧(8月20日前),所以要求各村(良种场)务必在8月10前完成报表任务,切勿影响全镇补贴资金的发放。对于拖延报表时间的村或个人,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六、工作中如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镇经管站或财政所联系。

平都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4日

转自:http://pdz.afx.gov.cn/Item/615.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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