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征收冲突由来已久,时至今日,各地征收冲突的严峻形势都没有减缓的迹象。偶有发生的恶性冲突事件不仅导致村民之间、村民与村委会之间出现信任危机,以至动摇基层组织在农村社会的合法性,严重的更是造成大量财产损失甚至人员伤亡。
屡发征地冲突的原因究竟在哪?
各类征地冲突或许导火索不尽相同,但归结到根本,还是在于农民缺少参与权和话语权。征收政策的制定没有群众参与,必然很难得到广泛的认同和支持。而决策过程中群众监督的缺位,也会使征收政策因为缺少不同层面的观点和意见,难免视角单一,考虑不够周全,从而遗留隐患。
其次,也与当下农民的思想观念有关。如今我国农村的社会结构已经发生了显著变化,家庭结构也与过去不可同日而语。但大多数农民的思想观念还是根植于小农经济,有着执着的乡土情结和对土地的眷念。这样的观念是否滞后或是保守暂且不论,但无疑要从本质上解决征收冲突,就必然绕不开这一课题。
此外,在制度方面,不得不说我国还缺乏一套完善的征地程序,包括征地的批前程序和利益相关主体的协商谈判机制。正规程序的缺失不仅对于农民很难维权,一旦发生纠纷也有碍于政府工作的效率。
如何解开征地冲突的死结?
首先,当务之急是建立严格的土地征收审查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完善“两公告一登记”和听证制度。对于土地征收事由、征收范围、补偿方案等都应该首先详细公告,充分听取被征收村民的意见,在保障村民知情权、质询权的前提下,再做下一步决策。
美国法理学家博登海默曾说:“只有那些以某种具体的和妥协的方式,将刚性与灵活性完美结合在一起的法律制度,才是真正伟大的法律制度。”法律也好,政策也好,都不该是冷冰冰,甚至反人类。
所以,要解开征地冲突的死结,决策者们需要让自己的思路更多元化一点。我们周围的政府官员似乎总是缺少一些人文关怀,很少有人真正把农村作为一个有血有肉、风俗特色怡人的人文景观来对待。
多元化的思路在于,决策者们需要停止闭门造车、自说自话,不仅应该正视村民们的诉求,更应该设身处地理解和尊重村民们的思想观念和风俗习惯,让更多不同的声音一起来完善征地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