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农业三项补贴改革的第一年,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兴泰镇财政所坚持政策执行、职责落实、资金发放、监督管理四到位,确保247万元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及时发放到6403户农户。
抓实政策执行。明确补贴标准,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补贴120元。补贴面积将排除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
抓实职责落实。镇农业、财政部门联合对农户进行核实、公示,算准农户补贴额度,准确录入相关信息数据;镇农业部门负责发放明细名册的审核;财政所负责及时将补贴资金录入一折通系统中。
抓实监督管理。一是把握政策界线。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补贴不得由村社干部代领,不得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或“一事一议”等筹资款。二是严格公示制度,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三是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将补贴清册做到逐级签字盖章,落实谁审核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审核责任。
转自:http://www.jycz.jys.gov.cn/detail.php?i=298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