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农村土地确权实质上是国家给农民在法律意义上分地的过程,相以前的土地承包证都是县里发的,这次统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无法申请,由河北省及以下政府、相关部门专门成立工作组进行确权工作。
特别注意:土地确权中的特殊情况
1、尴尬的自留地
明确自留地性质,到底是农村集体借你的还是确定承包给你的,借给你的只能算“自留地”,不能发证。
2、多余土地归集体所有
确权后,对于无主土地,比如上述的自留地,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3、有土地边界冲突怎么办?
那就要由负责本次确权的工作组进行协调了,以最后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