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每亩2.64万元 一卖就是70年
村里迫使农民“卖地”
最近回农村老家探亲,和乡亲们谈起土地流转的事。一些村民反映,国家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本来是件好事,但下面一些“歪嘴和尚”却把经念歪了:不征求大多数村民意愿,让农民将山林、田地一卖了之。
以湖南常德市双堰塘村为例,村民人平1亩多油茶山林,村干部拿着一张白纸逐户上门要农民签字同意出卖土地,有些人签了,有些碍于情面不敢得罪村干部不得不签,少数顶着不签字的终不成气候,结果村民以每亩2.64万元的价格将土地统统卖给一私人老板,一卖就是70年。山茶油现在每市斤四五十元,属纯天然绿色食品,以后村民只能买油吃,因此怨气很大。没过多久,村干部又故伎重演,卖掉了村上50多亩粮田。这里粮田本来就少,人平几分地,以后村民自己吃饭都成了大问题。更让村民寒心的是,一些买田地者买地仅为圈地,田地没有及时规模开发或种上农作物,而是闲置在那里待价而沽,致使大量粮田撂荒。
我认为,目前土地流转,有两个问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资本大举下乡进村,土地流转走样。有的地方一味追求土地流转规模,将土地集中起来大量转租、转包,招商引资。而一些企业占着土地,圈而不用,导致大量耕地长期闲置或抛荒。有的被流转出去的土地非粮化、非农化情况严重,直接被企业用作建设用地。
二是警惕土地流转过程侵犯农民利益。有的地方土地流转全由村干部一手包办,只是由村干部挨家挨户白纸黑字签个名就可,没有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流转合同,或由乡、村代替签订流转合同;流转主体错位,形成暗箱操作空间,村民少有知情权、自主权。有的地方出现以租代征苗头,农民存在失地风险。有的地方“打包征地”、“搭车征地”,造成需求不足,流转率虚高。要改变目前一些地方村支两委过度干预土地流转,导致土地流转主体错位的状况,避免村支两委从农民手中流转土地然后集中出租赚取差价的违规做法,应赋予农民对土地流转更多的知情权、谈判权和决定权,建立跟随粮价和物价的租金增长机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湖南桃江县 良 言
流转土地“非粮化”倾向严重
土地流转后,“非粮化”种植倾向严重,不能不引起高度重视。
工商资本下乡,为农业带来可观的资金投入。资本具有逐利本性,在种植粮食比较收益相对低的情况下,种植其他附加值更高的经济作物、林木花卉乃至搞养殖业便成为追求,这是农业生产市场化的理性选择,而且这样的选择往往被地方政府当作特色农业而得到支持。可是,“非粮化”导致粮食种植面积减少,长期下去,必将危及我国的粮食安全。
虽然我国粮食生产实现“十连增”,但我们并未摆脱“靠天农业”。无粮则乱。13亿人口大国,吃饭始终是头等大事。防止土地流转过度“非粮化”使用,使之有利于粮食生产,就显得十分重要。一是要加强监管。基本农田绝大部分是粮田,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不得擅自改变用途,这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二是政府要运用政策手段引导流转的土地优先种植粮食,将粮食补贴补贴到粮食生产上而不是农户上,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及科技的投入。
河南信阳市 陈 沉
土地流转合同很不规范
去年中央1号文件出台以来,家庭农场在我国农村呈迅猛发展态势。在申办家庭农场时,土地流转合同是需要提交的材料之一。近期,江西省上饶市工商部门在办理家庭农场注册登记过程中发现,农户提交的土地流转合同很不规范,有的是村委会开具的证明,有的是为应付办照而临时草拟的简单协议。家庭农场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当前,很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仅限于口头协议。这种现象因文化程度低、碍于情面、基于多年来彼此之间的信任等原因,在农户之间特别普遍。出租、承租双方基本是口头商定,根本不签合同。部分农户因自我保护意识较差,将土地流转给他人时,合同文本均由对方拟定,内容简单不全面,条款也不规范,对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土地上附着物处置、有关赔偿措施等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特别是对农户的权利更是难以保障,致使事后难免产生纠纷。
江西上饶市 李 晃
农民对土地流转政策不清楚
去年我下到基层街道办事处挂职锻炼,该办事处除了下辖社区,还下辖9个村。在工作中,我有针对性地了解了一些群众对土地流转的看法,感觉土地流转的最大困难是群众对政策了解得还不深、知道得还不全。对土地流转比较了解的,多是在外打工赚钱了准备在家乡发展规模养殖或大面积特色种植的村民,或者有家人在机关工作的村民。
大多数村民仅仅听说过“土地流转”这个词,对土地流转政策和以前的政策有何不同,土地究竟可以怎样流转,应该通过什么程序流转,履行哪些手续,有哪些可供选择的流转形式,不同的流转形式对自身权益的不同影响,一般都不知道、不了解。由于不了解,所以造成一种现象,就是有些村民宁可把地荒着也不流转,因为怕流转出去了收不回来。一些想承包土地的种养大户,也尝试过和村民沟通,但村民担心他们是一门心思来赚他们的钱的,对他们不够信任,造成“交易”的时间成本很大而且成功率不高。
湖南长沙市 甘正气
小块田地租不出去
村民采凤50多岁,去年儿子媳妇在城里买房定居,前不久她也搬到城里住,家里的田地便闲置起来。得知我家2亩多田去年承包给了苗木大户,她特意赶到该承包大户家,想将自家的田租出去,结果失望而归。因为她家的田只有3亩,承包户嫌少,须要10亩左右。我家的田就是和其他3家连片出租的。
采凤阿姨又不辞辛劳地到处打听谁要包田,总算有人答应包下来种些香樟树,每亩900块,可隔壁的田主不答应了,原因是种树遮阴会影响到他田里作物的生长。无奈,采凤阿姨只好回城。电话那头,她叹气道:“只好让它荒着了,等明年哪家愿意包时再说。”
在年轻人纷纷走出农村、农村劳动力逐渐转移到二、三产业的背景下,农村出现不少闲置田地。目前在我们这个地方的农村,出租是最普遍、最简单的方式。但因承包户经营方式单一(一般都种树),导致出租有很多限制,如一般要好几家一起连片租、要征得旁边田主同意等。这就限制了土地流转,导致想租地的租不到、想出租的又租不出去。
浙江桐乡市 姚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