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江苏国土资源厅网站
海门市局加强土地出让金专项清理力度。由土地储备中心和土地利用科对土地出让金收缴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逐宗建立台帐,列出土地出让金欠缴名单。
土地出让合同一经签订,出让金催缴程序即启动,由土地储备中心和土地利用科根据土地出让合同,在约定的缴纳期限临近时主动与用地单位联系缴款事宜。同时,储备、利用、财务等部门密切配合,随时掌握缴纳情况。
成立土地出让金专项清理领导小组,联合财政等单位对欠缴单位进行清理,查清欠缴的具体情况,包括欠款的数额、时间、原因等,向欠缴单位发出《土地出让金催缴通知书》,并召集欠缴单位负责人进行谈话,限期缴清欠款,并按照合同规定缴纳滞纳金。
建立包括出让地块受让人名称、出让金付款方式、动工期限等信息的诚信档案,对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或个人实行“黑名单”管理,不得参加今后的土地出让竞价活动。通过近年来加大催缴力度,共追缴土地出让金8660.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