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安徽省太湖县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更好地实现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实现富民强县的目标,安徽太湖县政府结合33项民生工程实施,研究制定了《新型职业农民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和《新型职业农民政策扶持办法》,助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到2020年,全县计划培育5000名新型职业农民,其中生产经营型2500名,专业技能型1000名,社会服务型700名,电商人才800名。为实现这个目标,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要求重点从加强培育体系建设、抓好培育环节落实、做好帮扶指导工作、加强资格认定管理四个环节入手,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把思想理念先进、创业欲望强烈、市场意识超前、务农意愿稳定、社会责任意识较强,以农业为职业、占有一定的资源、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有一定的资金投入能力、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和返乡创业农民作为主要对象的培育;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核心,全面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为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该县制定了多项优惠扶持政策。
一、优先安排新型职业农民申报、实施各类农业项目,优先参加新型农民培训,优先享受国家各类支农补贴;
二、各类生产用地优先流转供给新型职业农民;
三、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种子种苗供应、农资供应、农机作业、统防统治、粮食烘干、农产品物流配送、农产品检测、沼液配送等服务。积极扶持新型职业农民依托农村专业户、专业村向农产品加工以及农业生产服务行业拓展;鼓励新型职业农民从事农副产品加工业、休闲旅游观光和农家乐;积极引导新型职业农民以农业科技创新为重点,投资参与农作物和畜禽良种繁育、动植物疫病防治及节能环保技术的研发、推广。大力支持发展以减少面源污染和碳排放为主的农业生态环保项目扶持政策;
四、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实行“一对一”全程对口帮扶,各涉农单位优先选派专业对口的科技人员进村入户、联户结对开展技术指导服务;
五、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支持力度;
六、大力开展农业保险,减轻职业农民因自然灾害带来的风险。逐步提高对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农业保险的补贴额度和补贴范围;
七、对新型职业农民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新型职业农民在我县创办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八、落实新型职业农民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养老、医疗政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