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爷,今年粮补政策改革实施了,补贴资金已经打到您的折里,方便时到银行去查一下。”日前,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肇源镇四方山村干部来到东风屯老党员常青家里,通知老人去领农业补贴。
自今年起,全国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农民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和良种补贴“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两个方面,并以2003年农业税纳税面积和二轮承包耕地面积即原粮食补贴面积为依据分配发放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亩71.45元。
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对流转土地补贴对象,凡是承包(租赁)双方在合同(协议)中对补贴归属有明确规定的,按双方合同(协议)执行;没有合同(协议)的,补贴给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集体、单位)。
为保证补贴资金按标准及时发放到位,该县在农业“三项补贴”发放工作中,严格执行了“一个到位、两个到户、七个不准”要求,即农户补贴面积和补贴数额张榜公布到村;补贴政策宣传到户,补贴资金兑付到户;不准以补贴资金抵扣任何款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准由其他部门或村屯集中带领和转付,不准无故拖延发放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不准擅自收缴农民补贴“一折(卡)通”,不准擅自动用结余的补贴资金。
据了解,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农业“三项补贴”面积为170.5万亩,补贴资金为1.218亿元。经过前期精心准备,截止目前,已全部发放到农民手中。
转自:http://www.hljagri.gov.cn/nydt/nydtsn/201608/t20160815_68600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