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政府部署,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南昌市政府组织开展了《环鄱阳湖生态城市群规划(2015-2030)》和《南昌大都市区规划(2015-2030)》编制工作,现已完成两项规划成果编制,并将规划内容摘要及部分图纸向社会进行公示。
《环鄱阳湖生态城市群规划(2015-2030)》是国务院新批复《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江西省实施规划,是江西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长江经济带战略,促进昌九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实施《江西省城镇体系规划(2014-2030)》的重要区域性规划。本规划是统筹协调城市群内跨区域发展问题,加强区域生态红线、城镇增长边界和负面清单管控的重要依据,是指导省级重大战略性地区规划建设的综合性空间协调管理平台,是科学指导各城市总体规划和县市域总体规划的依据。
本规划范围与国务院批复的《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确定的江西省相应辖区范围一致,涉及南昌、九江、景德镇、上饶、鹰潭、宜春、新余、萍乡等地级市全部行政辖区和抚州市辖区、东乡县、金溪县、崇仁县,吉安的新干县、峡江县,区域面积9.23万平方公里。
《南昌大都市区规划(2015-2030)》科学谋划南昌大都市区发展,加快南昌核心增长极建设,积极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及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
南昌大都市区包括南昌市域,抚州市的临川区、东乡县,宜春市的高安市、丰城市、樟树市、奉新县、靖安县,上饶市的余干县和九江市的永修县,总面积约2.3万平方公里。南昌大都市区核心区范围包括南昌市辖区和南昌县以及安义县的万埠、长埠、石鼻和长均等乡镇,总面积约5090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