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37号)精神,结合莆田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围绕“336”产业发展规划,以推进建设重点突出、资源集聚、服务专业、特色鲜明的创业创新载体为主要目标,2020年底前,建成20家以上众创空间,新增科技型中小微企业200家,新增院士工作站5个,新增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5个,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2件以上,发起设立若干创业创新引导基金,培育一批天使投资人和创业投资机构,创新创业政策体系更加健全,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初步形成全社会创业创新的浓厚氛围。
二、重点任务
(一)培育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做大做强“336”产业,提升制鞋、纺织服装、能源、建造业四大传统优势产业,按照选择一家龙头企业,依托一家科研院所、引进一个创新团队、建设一个研发中心、服务一个主导产业的“五个一”发展模式,加快技术转移和产业化实施,建设集创新、创业、研发、孵化、生产于一体的具有区域产业特色的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莆田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化湾南岸工业园,鼓励建设电子信息、高端装备产业科技孵化器。
——石门澳工业园,鼓励建设化工新材料研发中心。
——东吴临港工业园,鼓励建设粮油、食品精深加工研发中心。
——东峤工业园,鼓励建设高端运动鞋服纺织新材料研发中心。
——莆头工业园、仙港工业园,鼓励建设专用机械装备研发中心。
——其他工业园区,结合园区主导产业,鼓励设立与主导产业密切相关的研发中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科协,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加快构建特色众创空间
大力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发挥莆田学院、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以及市技工学校等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资源优势,结合各自特色,建设在校学生创业创新基地,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用于高校、职业技术学校创业创新教育与指导。充分利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现有平台,依托专业市场和行业龙头企业,设立研发基地。鼓励老城区工业企业“退城进园”、“退二进三”、“三旧改造”,充分利用部分园区的老厂房、旧仓库、存量商务楼宇以及传统文化街区等资源改造成为新型众创空间,鼓励设立工业设计、电子商务、软件研发、互联网应用、文化创意等众创空间,为广大创业创新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网络、社交和资源共享空间。
——仙游县,依托仙游古典家具博览城、国际油画城等专业市场,集聚专业人才,创建工艺美术类众创空间,打造一批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依托台湾农民创业园、欧中种源生态谷等,设立农村创业创新驿站,培育农村科技型企业,发展高附加值种养业、乡村旅游业和农村电商等。
——荔城区,依托荔城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鞋服工业设计、互联网应用等众创空间;依托总部经济,发展财务会计、科技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众创空间;依托莆田工艺美术城,发展工艺美术众创空间。
——城厢区,依托华林经济开发区、电商未来城、安福电商城等,重点培育发展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等众创空间。
——涵江区,依托莆田国家级高新区,提升现有科技孵化器功能,重点培育发展集成电路、高端芯片、新能源汽车等智能装备等众创空间;依托海西研究院莆田分中心,与国内知名科研院所合作,共建国家级企业科技孵化器。
——秀屿区,依托海洋资源,建设海产品养殖、加工技术研发基地;依托福建健康产业园,建设生物制药、医疗器材研发及贸易等众创空间;依托石门澳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建设精细化工产品研发等众创空间;依托上塘珠宝城,建设银饰加工设计等众创空间。
——北岸,依托东吴临港工业园,重点发展特色食品精深加工技术、食品包装设计等众创空间。
——湄洲岛,依托妈祖文化,衔接“一带一路”,重点培育发展妈祖旅游创意产品工作室等众创空间。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商务局、科技局、教育局、科协,莆田学院、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加快发展“互联网+”服务
结合我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智慧城市、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重点发展电子商务创业创新基地,促进信息消费,培育发展家政、养老、智慧医疗等公共服务创业创新基地。推进政府和社会信息资源共享,以特许经营等方式优先支持市内企业或创业创新团队开发运营政务信息资源。发挥科技云服务平台作用,推动创客与投资机构交流对接。
——完善网络宽带设施。对众创空间投资建设、供创业企业使用、带宽达到100M以上的,所在地政府可对其宽带资费给予适当补助。
——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提升限上电商企业的数量和比重,每年增加电商企业100家,增加销售额50亿元。加快电商未来城、安福电商城、黄石网贸仓储物流基地及普天药械交易城等电商集聚区发展,促进“鞋服、油画、红木、饰品、食品、医疗器械”触网,打造国家级电子商务创业创新基地。
——加快智慧云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国家智慧城市和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建设契机,依托市数据中心,整合莆田市医疗健康云服务平台、社区网格综合应用服务、教育服务“三通两平台”、就业信息化服务、城市一卡通等智慧服务信息资源,鼓励文化、旅游、交通、养老、健康、教育等各领域智慧应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信息消费,打造公共服务创业创新基地。
——加快互联网金融发展。发展在线支付、电子支付、跨境支付和移动支付等,支持建设互联网金融服务创业创新基地,重点开展网络支付、网贷和股权众筹融资等新型金融服务模式试点。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商务局、金融办、财政局,市互联网经济办公室,人行莆田中心支行,莆田银监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具体措施
(一)强化平台建设工作
每个县(区)至少建设1家创新型、实用型、技能型的创业创新示范中心,市财政从每年的工业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每家不少于100万元的奖励。
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属政府投资建设的,给予入驻创业企业3年的房租减免,非政府投资建设的,给予每平方米每月30元的房租补贴;对创投机构投资的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给予3年全额房租补贴。
经认定为市级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或众创空间的,由市经信委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认定为省级、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除省、国家补助和奖励外,由市科技局分别一次性再给予100万元和200万元奖励。
鼓励各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孵化能力,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的,市经信委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的资金补助。
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众创空间每成功孵化1家企业,并在各县(区)实际注册运营6个月以上,奖励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或众创空间1万元,企业实际运营超过2年的,奖励累加至3万元,所需经费由企业所在地政府承担。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经信委、财政局、科技局、工商局、人社局、知识产权局、科协
(二)强化金融服务体系
创新股权融资方式。积极对接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加快整合市级现有相关专项资金,设立30亿元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由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发起设立市级创投引导基金、创业创新天使基金等,通过母基金、子基金、投资项目的三级放大,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初创期、早中期创新型企业。
创投引导基金。首期规模5亿元,主要投资市内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以及上市公司股权及上市公司增发的股票等。下设创业创新天使基金,支持创业创新企业发展壮大,重点支持拟在“新三板”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创业创新企业,对成功挂牌交易的企业,在省经信委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10万元奖励。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产业龙头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等的创业创新投入融资给予大力倾斜,市、县(区)政府主导的融资担保公司可对创投机构投资的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按投资额的5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标准给予担保。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科技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金融办、人行莆田中心支行,莆田银监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强化人才扶持政策
完善人才奖励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人才社会服务与保障机制,制定人才认定标准,扩大人才保障范围,在资金补助、人才住房、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新型创业创新人才纳入人才奖励、保障政策体系,同等享受市、县(区)各类人才优惠政策。加强人才知识产权保护,本市人才授权发明专利成功转化为生产力并形成产品投放市场销售的,分别给予职务发明人每件3万元、非职务发明人每件1万元的奖励,资金从市人才经费中安排解决。
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科技局、住建局、教育局、商务局、人社局、工商局、知识产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建立人才双向流动机制。加快落实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政策,经同意离岗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并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待遇,3年内要求返回原单位的,按原职级待遇安排工作;成立高层次人才交流协会和人才基金,通过基金会每年选派100名左右的企业家、年轻干部和优秀人才到国内外高等院校、研究所参加培训和交流;强化校地双向联系,支持引进人才将人事关系挂靠在高校人才驿站,对于将人事关系挂靠在高校人才驿站,但全职在莆工作的,同等享受各项引进人才优惠政策;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高级科研人员带领团队参与企业协同创新,并按有关人才政策给予生活津贴补助。
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教育局、国资委、科技局
(四)强化组织保障机制
建立由市发改委、科技局牵头,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经信委、国资委、教育局、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商务局、工商局、知识产权局、金融办、数字办、总工会、团市委、科协、妇联等共同参与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事项,开展创业创新政策的调查与评估,建立相关督查机制。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实工作分工,加强协调联动,形成推进合力,确保政策措施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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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有关认定和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市级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和众创空间场地规模、服务功能、孵化个数、运营团队等标准。今年将重点评选和支持建设1个市级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和2个市级众创空间,对被评定的市级“双创”基地和众创空间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支持。四是依托鞋服、工艺美术等产业,打造闽中梦想+众创空间、双驰·创研智造等一批有特色的众创空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