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5年底,贵州省全省家庭农场2444个,其中在当地工商部门登记的882个,经当地农业部门认定的(还未工商登记)1562个。
分产业:粮食类49个,占2.0%,水果类家庭农场411个、占16.8%,蔬菜类489个、占20%,茶叶类156个、占6.4%,中药材类187个、占7.7%,养殖类988个、占40.2%,林业类66个、占2.7%,休闲观光类45个、占11.8%,其他综合类53个、占2.2%。从调研看,家庭农场对农户增收作用上主要表现为两点,即土地流转收入和农户在家庭农场打工收入。
贵州省家庭农场主要特点
一是起步的规模较大。全省家庭农场经营土地面积50.8万亩、平均每个家庭农场207.9亩,平均每户经营流转土地面积180亩。
二是效益较好,市场竞争力较强。家庭农场经营收入5.547亿元、平均每个家庭农场22.69万元,年人均纯收入23909元,是普通农户2—3倍。
三是带动效果明显。全省家庭农场有人口10753人,雇用贫困劳动力5053人,辐射带动贫困人口1.91万人。
贵州省发展家庭场的“五个到农场”经验做法
近年来,各地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技术服务、规范管理等方式,大力培育和发展具有现代特色的家庭农场00,提练出了“五个到农场”的经验做法,即:领导挂帮到农场、技术服务到农场、政策落实到农场、产销衔接到农场、规范管理到农场。通过积极探索家庭农场发展方式,促进了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一)打造平台,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随着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效益提高,一些农户逐步发展成为种养大户,面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民组织化程度日益发展的形势,如何加快提升种养大户的经营能力,增强经济实力,成为破解“三农”问题的重点所在。如:江口县在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的同时,更加关注规模种养大户,通过扶持和培育,鼓励他们向现代家庭农场方向规范和提升发展,更好地顺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潮流。一方面通过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鼓励种养大户通过承租、转包、转让、入股等形式进行土地流转,建设现代家庭农场,开展适度规模经营,给予土地要素的有力支撑。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在农业产业化政策中,适度对家庭农场发展进行政策倾斜,并在贷款发放、农业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倾斜;对家庭农场开展基础设施改造、购置现代农用机械等给予一定的补助。这些措施有力地支持了家庭农场的发展。
(二)树立典型,实现家庭农场规范管理。在培育家庭农场的过程中,坚持发展、规范、提升并举,着力打造一支素质较强,可学可赶,具有标杆示范性的家庭农场。一方面,积极鼓励家庭农场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成为法人型经营主体,为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法律保障。另一方面,针对粮食、蔬菜、水果、水产等不同生产类型的家庭农场,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建设标准,推行“四有五化三效益”目标管理,即建时“有规模、有标牌、有场所、有配套”,经营管理中实施“生产组织化、管理科学化、营销网络化、技术标准化、产品品牌化”,最终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效同步发展,促进家庭农场步入规范化轨道。一批先进典型脱颖而出,为普通农户发展家庭农场树立了榜样,成为家庭农场致富典型。
(三)创新模式,提升家庭农场经济效益。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发展中出现的新生事物,尚处在发展的初始阶段,应对市场经济变化的能力尚显薄弱,迫切需要产业龙头的带动和助推发展。为此,各地积极鼓励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发挥带动辐射作用,建立起“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利益联结模式,以“订单”生产、“订单”销售的形式把家庭农场组织起来,实行标准生产、质量追溯和品牌营销,有效解决了家庭农场在生产销售上的顾虑、企业对加工原料的需求和合作社产品供应的稳定性,实现合作多赢。如:集中在江口县闵孝农业园区的10个家庭农场,与兴乔专业合作社和余小红蔬菜合作社实现成功对接。农场在产前就与合作社订立蔬菜购销合同,优惠得到合作社提供的种子,在产中接受蔬菜合作社在技术、管理、培训等方面的全程服务,在产后通过公司保护价收购,种植的蔬菜全部顺利销售。2015年,这些家庭农场通过订单销售蔬菜5000多吨,实现收入300多万元,极大地鼓舞了家庭农场的发展信心。
(四)提升发展后劲,培养实用人才。通过农广校、阳光工程、三百工程等,开展农业“两创”人才、农业专业技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积极培养一批职业农民带头人、农村职业经纪人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为家庭农场发展储备力量;鼓励农场主参加各种学习,不断掌握现代农业先进技术,努力转变发展思路,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积极推广“三新”技术,鼓励家庭农场引进新品种、应用新技术、装备新农机,加强与贵州农学院、贵州农科院、市(州)职业学院等院校科研单位的合作,为促进家庭农场的发展壮大,增强科技支撑能力。